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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导报》八五年第十三期所载《黄泉路上一怨魂》、《忤逆子 慈母泪》两文,一叙女儿虐待致死养母,一写儿子贪钱拐卖亲娘,读之令人发指,思之使人愤慨。此等劣行,禽兽不为,何况人乎?由此想到,中国传统“孝道”中之合理部分,仍有提倡之必要。 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素讲“孝道”。“孝道”者,尊敬老人,赡养父母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