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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为乡村休闲游重要项目之一的“农家乐”,几年前,它以只需几道土菜、一个鱼塘或一块菜地便能让城里人掏腰包而“遍地开花”,着实富了一些农家。然而到了现在,经过市场的大浪淘沙,有的“农家乐”依然门庭若市,创建了品牌;有的却黯然退出了市场,许多人感慨:“乡村旅游”这张牌不好打。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如何让“农家乐”做好“农”字文章,让游客“乐”此不疲,已成为许多人关注的话题。
我国休闲农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大体上经历了萌芽起步、初步发展、较快发展和规范提高四个阶段。现在正在经历五个重大转变:一是从发展方式上看,从农民自发发展,向各级政府规划引导转变;二是从休闲功能上看,从简单的“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向回归自然、认识农业、怡情生活等方向转变;三是从空间布局上看,从最初的景区周边和个别城市郊区,向更多的适宜发展区域转变;四是从经营规模上看,由一家一户一园的分散状态,向园区和集群发展转变;五是从经营主体上看,从以农户经营为主,向农民合作组织经营、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经营发展转变。
当前,我国休闲农业已进入了快速发展、规范提升的新阶段。中央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加上休闲农业潜在的巨大市场前景,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据对全国19个省市区的不完全统计,2009年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175亿元,直接带动就业近280万人,其中吸纳农民就业达267万人。休闲农业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经过几年发展,我们在看到“农家乐”蓬勃发展给新农村建设带来强大推动力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农家乐”在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那么“农家乐”将不能保持持续发展的势头,很有可能成为繁荣一时的经济昙花。由于“农家乐”旅游直接依附于第一产业,无论软件设施还是硬件设施都存在方方面面的不足,也给这种因需求应运而生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一,经营理念落后,产品缺少新意。
目前,“农家乐”旅游的经营主体是农民,其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思维特征偏于实用理性,他们重模仿、少创新,所以经营项目单一、经营理念雷同化的倾向严重,品牌意识淡薄,产品文化含量低,“农家乐”大都采取了垂钓、棋牌、吃特色农家菜这些项目,几乎相同的内容让游客感到缺乏新意。与此同时,生态文化、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却没有得到深入挖掘。
其二,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
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环境整治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少相关责任人。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加之大多投资者抱着早上栽树、下午遮阴的想法,不愿意多投入营业资金,致使很多细节都没有做好,譬如简陋的卫生间,角落的生活垃圾,老化的家用电器等,游客没有感受到优质服务,必将大大影响出游热情。
其三,服务人员缺乏培训,服务水平低下。
“农家乐”的服务人员大多是农户个人或是农户的亲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具备专业服务水平,即使规模稍大的“农家乐”休闲场所,其服务人员也缺乏足够的岗前培训。
其四,开发项目盲目,缺少科学的规划。
由于经营农户缺乏对地理位置、自身资源、市场需求、基础设施的调研,导致开发的旅游项目缺少科学的规划,有些地方在开发建设上脱离了“农家乐”应有的朴素、自然、协调的基本原则,片面追求规模大和现代化,不仅失去了“农家乐”的内涵,而且破坏了环境协调,再加上相关配套设施不足,导致环境受到污染,降低了旅游吸引力。
为了进一步优化农家乐特色村(点)和经营户的经营环境,促进“农家乐”转型升级,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针对目前部分“农家乐”存在的问题,2010年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已启动了休闲农业的示范创建活动,准备在全国分3年的时间,创建100个示范县、300个示范点,引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还将争取利用3~5年时间,对各级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加快提高工作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各地都在加紧制定休闲旅游业发展实施办法,统一规划,积极开展“农家乐”的认定和评定工作及“农家乐”的推广宣传。许多地方进一步明确了“农家乐”发展重点和审批认定程序,严格了“农家乐”开发建设的准入制度,比如西安“农家乐”服务标准体系已出炉,该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个。未来的“农家乐”服务将有统一标准,不达标准将面临被摘牌的危险。
总之,发展休闲农业不能脱离农业、农村、农民,要坚持以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和增收为目标,围绕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开发休闲产品,突出自然生态,体现乡土气息,大力培育特色休闲农业产业。“农家乐”并不单单是农家饭或者是异化的商业餐饮,对方兴未艾的“农家乐”发展,要更注重依傍现有资源,彰显农家特色,立足当地的特点,推出原汁原味的项目,才能在市场中立稳脚跟,才能获得进一步提升和发展。 (本刊编辑部)
我国休闲农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大体上经历了萌芽起步、初步发展、较快发展和规范提高四个阶段。现在正在经历五个重大转变:一是从发展方式上看,从农民自发发展,向各级政府规划引导转变;二是从休闲功能上看,从简单的“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向回归自然、认识农业、怡情生活等方向转变;三是从空间布局上看,从最初的景区周边和个别城市郊区,向更多的适宜发展区域转变;四是从经营规模上看,由一家一户一园的分散状态,向园区和集群发展转变;五是从经营主体上看,从以农户经营为主,向农民合作组织经营、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经营发展转变。
当前,我国休闲农业已进入了快速发展、规范提升的新阶段。中央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加上休闲农业潜在的巨大市场前景,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据对全国19个省市区的不完全统计,2009年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175亿元,直接带动就业近280万人,其中吸纳农民就业达267万人。休闲农业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经过几年发展,我们在看到“农家乐”蓬勃发展给新农村建设带来强大推动力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农家乐”在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那么“农家乐”将不能保持持续发展的势头,很有可能成为繁荣一时的经济昙花。由于“农家乐”旅游直接依附于第一产业,无论软件设施还是硬件设施都存在方方面面的不足,也给这种因需求应运而生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一,经营理念落后,产品缺少新意。
目前,“农家乐”旅游的经营主体是农民,其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思维特征偏于实用理性,他们重模仿、少创新,所以经营项目单一、经营理念雷同化的倾向严重,品牌意识淡薄,产品文化含量低,“农家乐”大都采取了垂钓、棋牌、吃特色农家菜这些项目,几乎相同的内容让游客感到缺乏新意。与此同时,生态文化、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却没有得到深入挖掘。
其二,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
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环境整治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少相关责任人。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加之大多投资者抱着早上栽树、下午遮阴的想法,不愿意多投入营业资金,致使很多细节都没有做好,譬如简陋的卫生间,角落的生活垃圾,老化的家用电器等,游客没有感受到优质服务,必将大大影响出游热情。
其三,服务人员缺乏培训,服务水平低下。
“农家乐”的服务人员大多是农户个人或是农户的亲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具备专业服务水平,即使规模稍大的“农家乐”休闲场所,其服务人员也缺乏足够的岗前培训。
其四,开发项目盲目,缺少科学的规划。
由于经营农户缺乏对地理位置、自身资源、市场需求、基础设施的调研,导致开发的旅游项目缺少科学的规划,有些地方在开发建设上脱离了“农家乐”应有的朴素、自然、协调的基本原则,片面追求规模大和现代化,不仅失去了“农家乐”的内涵,而且破坏了环境协调,再加上相关配套设施不足,导致环境受到污染,降低了旅游吸引力。
为了进一步优化农家乐特色村(点)和经营户的经营环境,促进“农家乐”转型升级,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针对目前部分“农家乐”存在的问题,2010年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已启动了休闲农业的示范创建活动,准备在全国分3年的时间,创建100个示范县、300个示范点,引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还将争取利用3~5年时间,对各级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加快提高工作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各地都在加紧制定休闲旅游业发展实施办法,统一规划,积极开展“农家乐”的认定和评定工作及“农家乐”的推广宣传。许多地方进一步明确了“农家乐”发展重点和审批认定程序,严格了“农家乐”开发建设的准入制度,比如西安“农家乐”服务标准体系已出炉,该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个。未来的“农家乐”服务将有统一标准,不达标准将面临被摘牌的危险。
总之,发展休闲农业不能脱离农业、农村、农民,要坚持以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和增收为目标,围绕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开发休闲产品,突出自然生态,体现乡土气息,大力培育特色休闲农业产业。“农家乐”并不单单是农家饭或者是异化的商业餐饮,对方兴未艾的“农家乐”发展,要更注重依傍现有资源,彰显农家特色,立足当地的特点,推出原汁原味的项目,才能在市场中立稳脚跟,才能获得进一步提升和发展。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