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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保护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刑法虽然有保护国有资产的特别规定,但由于立法技术以及转型时期产权不清等原因,国有资产本身的界定仍存在着许多疑惑.厘清国有资产的范围,既不能按照计划经济的思维作泛化的理解,也不能人为缩小而留下国有资产流失的空间,国有资产应涵盖财产的所有类型、其性质也不必拘泥于合法取得、国有资产参股企业以及集体企业的财产不应作国有资产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