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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为适应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要求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党全国、特别是与三农工作密切相关的各方面,必须紧急动员起来,积极行动起来,把这件头等大事抓实抓好。百米高楼,起于地基。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应从以下五方面做好夯实基础的工作。
一、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大力加强农村产业建设。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改变农村面貌提供内在动力。一是要稳定发展粮食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当前,应在原有的基础上,稳定面积,主攻单产,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使种粮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二是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结构调整,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可以较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应根据各地实际,发展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推动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区域化。要通过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带动农民收入增长。下大力气抓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展农业外部增收途径。从长远看,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民参与工业化进程,减少农民数量。近几年来,农民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突出亮点。今后,应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加大“阳光工程”的实施,切实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引导农民有序流动,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大力发展县(市、区)域经济,把县(市、区)、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县(市、区)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发展县(市、区)域经济的重要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
二、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大江大河的治理力度,但真正用于农田水利的资金并不多;加大了公路骨干网的建设力度,但真正用于乡村公路的并不多;教育、医疗体制改革后,教育、医疗资源普遍向市区集中,农民的孩子上学难、上学贵,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较突出。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首先,重点解决交通、水利、科技等农业基础设施问题,加强农村产业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并为二、三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其次,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而又有条件做好的事情入手,搞好农村的公共事业建设,特别是重点解决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第三,搞好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既充分考虑农村的发展趋势,又顾及群众的承受能力。
三、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文化建设。建设新农村,要靠新农民。培育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主要依靠。现在,农村仍有文盲,农民平均受教育年数不多,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低于城市水平。农民普遍缺乏专业技能,在社会竞争中明显处于弱势。由于文化生活的缺乏,地方封建迷信、赌博等低俗之风盛行。提高农民素质,必须加快普及农村义务教育,让每个农民子女都能接受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同时,职业技能教育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形成规模,完善体系。文化、科技、法制教育方面的建设要总体规划,逐步实施。
四、以落实农村各项政策为重点,大力加强新农村的保障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政策、体制、投入等各方面的保障。当前,尤须注重以下三点:一是维护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在新农村建设中,可根据农民的意愿,实行土地的适度流转,形成一定的集约型生产。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投入机制。为保证把钱用到农村、用出效益,保证投资效益最大化,必须建立显性的、公开的财政投入体系,确保将有限的财力用在最迫切的事情上,用在改造与提升传统农业的项目上,用在解决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上。要加强对政府支农资金的统筹协调,提高投资的整体效能。同时,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三是建立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农村有广阔的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应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之间各种资源要素的相互流动,使“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五、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做好这一点,一方面须靠各级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另一方面须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体制和方法,依靠体制和法律保障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目前,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一些地方宗族势力仍有一定的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使农村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并把它作为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应进一步完善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制度,真正做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保证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各项建设。应利用当前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的良好时机,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服务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搞好服务。
(作者系泰兴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袁 文
一、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大力加强农村产业建设。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改变农村面貌提供内在动力。一是要稳定发展粮食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当前,应在原有的基础上,稳定面积,主攻单产,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使种粮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二是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结构调整,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可以较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应根据各地实际,发展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推动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区域化。要通过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带动农民收入增长。下大力气抓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展农业外部增收途径。从长远看,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民参与工业化进程,减少农民数量。近几年来,农民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突出亮点。今后,应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加大“阳光工程”的实施,切实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引导农民有序流动,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大力发展县(市、区)域经济,把县(市、区)、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县(市、区)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发展县(市、区)域经济的重要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
二、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大江大河的治理力度,但真正用于农田水利的资金并不多;加大了公路骨干网的建设力度,但真正用于乡村公路的并不多;教育、医疗体制改革后,教育、医疗资源普遍向市区集中,农民的孩子上学难、上学贵,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较突出。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首先,重点解决交通、水利、科技等农业基础设施问题,加强农村产业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并为二、三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其次,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而又有条件做好的事情入手,搞好农村的公共事业建设,特别是重点解决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第三,搞好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既充分考虑农村的发展趋势,又顾及群众的承受能力。
三、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文化建设。建设新农村,要靠新农民。培育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主要依靠。现在,农村仍有文盲,农民平均受教育年数不多,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低于城市水平。农民普遍缺乏专业技能,在社会竞争中明显处于弱势。由于文化生活的缺乏,地方封建迷信、赌博等低俗之风盛行。提高农民素质,必须加快普及农村义务教育,让每个农民子女都能接受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同时,职业技能教育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形成规模,完善体系。文化、科技、法制教育方面的建设要总体规划,逐步实施。
四、以落实农村各项政策为重点,大力加强新农村的保障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政策、体制、投入等各方面的保障。当前,尤须注重以下三点:一是维护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在新农村建设中,可根据农民的意愿,实行土地的适度流转,形成一定的集约型生产。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投入机制。为保证把钱用到农村、用出效益,保证投资效益最大化,必须建立显性的、公开的财政投入体系,确保将有限的财力用在最迫切的事情上,用在改造与提升传统农业的项目上,用在解决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上。要加强对政府支农资金的统筹协调,提高投资的整体效能。同时,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三是建立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农村有广阔的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应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之间各种资源要素的相互流动,使“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五、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做好这一点,一方面须靠各级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另一方面须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体制和方法,依靠体制和法律保障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目前,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一些地方宗族势力仍有一定的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使农村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并把它作为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应进一步完善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制度,真正做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保证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各项建设。应利用当前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的良好时机,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服务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搞好服务。
(作者系泰兴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袁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