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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国策实施的不断深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我国知识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要求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广大群众对文化需求与日俱增。因此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利成为当今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之一。我们档案部门作为整个公共文化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怎样使档案文化的社会效益得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并使之成为一种公共福利,是当今档案部门必须面对问题。
【关键词】档案文化权利
1、文化权利视觉下的档案文化
1.1文化权利
1.1.1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文化权利,具了解文化权利是我们人类活动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是我们人类实现自由、全面活动的基本与前提,整体上来说文化权利是我们人类集体权利与个人权利结合与并存的总体体现,其主要包括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对个人进行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保护权等。既然公众权利包含了我们人类的集体权利与个人权利,在表面上看两者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与冲突,但是在内涵上、目标上来看,两者并不冲突,反而相互依存,因为文化公众权利的是以最大限度的满足二者权利为目标的。
1.1.2其次,文化公众权利是我们人类获取文化公平过程中反抗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例如,世界上存在着许多国家、不同的民族。因此,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对受教育机会均等权利争取的这一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
1.1.3第三,文化权利的追求与实现也是我们人类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进行个人自身文化追求的一种途径与权利。其大体表现在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对个人进行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保护权等。那么公众文化权利的核心是什么呢?即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公平,其是我们人类实现文化权利的基础与前提及核心。所谓文化权利的公平性所指的就是,我们人类中的每一个人都对文化资源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要求都能满足每一个人对文化特有的需求,并且享有的文化权利不受身份、性别、民族、地理等条件的影响。随着文化内涵的逐渐深化,政府和公众愈来愈重视文化权利,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更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1.2档案文化权利
具研究,档案文化的界定和存在是实现档案文化权利的前提,所以对档案文化的结构和内涵首先要进行明确。从文化结构上来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四个层面来对档案文化进行界定,即思想与价值,制度、物质、风俗习惯,在整体上可以概括为价值意识的文化层面、制度层面、物质层面、行为层面四个大的方向。而,我们今天所讲的文化就是这四者结合、融合的产物。简而言之,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经济发展时期,档案文化是档案价值观念的引导下,形成相关档案的文化成果和文化行为方式。
在上面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文化权利是我们人类权利得以保障的重要体现之一,其具有非常广泛的覆盖面,因此落实到具体过程时,有些是根本无法提供依法审批的权利,更有些是根本无法定义的权利,所以,在执行文化权利和界定文化权利时避免不了存在模糊性,因此,我们作为档案领域文化权利中的档案文化权利在这一点上也不例外,也适当的存在些模糊性。因此,这就要求我国有关档案文化的工作人员要着眼于广大公众的立场,参照文化权利的最新定义、最新内涵来对我们的档案文化权利进行界定和分类,经过研究与总结表面,其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对档案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档案文化权利的保护、参与与创新档案文化的权利,享受档案文化的权利,建设与完善档案问的权利。这其中公众对文化权利的享受是档案文化权利发展建设的主体,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档案文化服务部门服务水平的真实反映、真实写照。其次,就是档案文化的保护、继承与发扬、建设与完善这不仅体现出了广大公民享受文化的权利,同时也体现了公民对档案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义务和责任。
2、作为公民福利的档案文化权利的策略思考
2.1在文化权利趋向中政府因素的完善
这是实现公民文化权利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因为我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隶属于国家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之下的一个服务部门,而我们部门的主要工作为向广大公众提供行为和服务、文化产品、使广大公众的文化权利得以保障等。因此,国家政府部门就成为了保障我们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文化权利的主体及文化权利普及的主体。因此,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是获得档案文化权利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2.1.1完善经济条件。属于发展之需的文化权利,常常体现在生存权保障的条件下。另外,政府投入的文化资金不仅使公民追求文化权利的公平性、公民享有的文化权利得以保证。所以政府为发展文化权利对其经济条件不断完善,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对公众文化产业所需的大量成本予以解决,这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公共责任。
2.1.2社会公共性是文化本身具有的特点,同时属于公共服务事业的档案部门,把两者的社会属性结合在一起,实现档案文化权利并且对这一过程普及,不仅是政府职责的要求所在,更是政府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部门应通过调整文化政策,对档案部门的文化职能予以明确,在资金上予以支持,才能在多元文化社会中真正促进档案文化权利的延续与保存。
2.2定位提升文化权利意识
2.2.1交流与传播是文化最为重要的环节,没有经过交流与传播的文化缺乏社会意义。档案部门是档案文化传播的阵地,因此档案界内需要对文化的交流和共享不断加强,另外其他文化的精髓也需要抱有虔诚的借鉴态度予以吸收,对自身予以完善。尤其重要的是与公众的交流,档案文化传播的主要因素是满足并了解公众文化需求,这也是公众档案文化权利实现的最为简捷的途径。
2.2.2公众是文化最终利用的归宿,档案文化应把地方文化积极融入进去,以城市文化象征作为定位目标,形成文化休闲中心,对档案文化社会效益积极发挥的同时对公众的文化权利予以实现并进行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子超.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J].中国档案,1980年01期
[2]黎韦.作一番关于档案工作的宣传[J].中国档案,1980年02期
[3]邹家炜,王传宇.关于社会主义档案工作基本规律的探讨[J].档案学通讯,1980年03期
[4]曹若愚.开展评比活动推动档案工作[J].中国档案,1980年02期
【关键词】档案文化权利
1、文化权利视觉下的档案文化
1.1文化权利
1.1.1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文化权利,具了解文化权利是我们人类活动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是我们人类实现自由、全面活动的基本与前提,整体上来说文化权利是我们人类集体权利与个人权利结合与并存的总体体现,其主要包括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对个人进行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保护权等。既然公众权利包含了我们人类的集体权利与个人权利,在表面上看两者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与冲突,但是在内涵上、目标上来看,两者并不冲突,反而相互依存,因为文化公众权利的是以最大限度的满足二者权利为目标的。
1.1.2其次,文化公众权利是我们人类获取文化公平过程中反抗性的一种重要体现。例如,世界上存在着许多国家、不同的民族。因此,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对受教育机会均等权利争取的这一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
1.1.3第三,文化权利的追求与实现也是我们人类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进行个人自身文化追求的一种途径与权利。其大体表现在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对个人进行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保护权等。那么公众文化权利的核心是什么呢?即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公平,其是我们人类实现文化权利的基础与前提及核心。所谓文化权利的公平性所指的就是,我们人类中的每一个人都对文化资源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要求都能满足每一个人对文化特有的需求,并且享有的文化权利不受身份、性别、民族、地理等条件的影响。随着文化内涵的逐渐深化,政府和公众愈来愈重视文化权利,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更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1.2档案文化权利
具研究,档案文化的界定和存在是实现档案文化权利的前提,所以对档案文化的结构和内涵首先要进行明确。从文化结构上来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四个层面来对档案文化进行界定,即思想与价值,制度、物质、风俗习惯,在整体上可以概括为价值意识的文化层面、制度层面、物质层面、行为层面四个大的方向。而,我们今天所讲的文化就是这四者结合、融合的产物。简而言之,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经济发展时期,档案文化是档案价值观念的引导下,形成相关档案的文化成果和文化行为方式。
在上面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文化权利是我们人类权利得以保障的重要体现之一,其具有非常广泛的覆盖面,因此落实到具体过程时,有些是根本无法提供依法审批的权利,更有些是根本无法定义的权利,所以,在执行文化权利和界定文化权利时避免不了存在模糊性,因此,我们作为档案领域文化权利中的档案文化权利在这一点上也不例外,也适当的存在些模糊性。因此,这就要求我国有关档案文化的工作人员要着眼于广大公众的立场,参照文化权利的最新定义、最新内涵来对我们的档案文化权利进行界定和分类,经过研究与总结表面,其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对档案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档案文化权利的保护、参与与创新档案文化的权利,享受档案文化的权利,建设与完善档案问的权利。这其中公众对文化权利的享受是档案文化权利发展建设的主体,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档案文化服务部门服务水平的真实反映、真实写照。其次,就是档案文化的保护、继承与发扬、建设与完善这不仅体现出了广大公民享受文化的权利,同时也体现了公民对档案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义务和责任。
2、作为公民福利的档案文化权利的策略思考
2.1在文化权利趋向中政府因素的完善
这是实现公民文化权利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因为我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隶属于国家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之下的一个服务部门,而我们部门的主要工作为向广大公众提供行为和服务、文化产品、使广大公众的文化权利得以保障等。因此,国家政府部门就成为了保障我们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文化权利的主体及文化权利普及的主体。因此,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是获得档案文化权利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2.1.1完善经济条件。属于发展之需的文化权利,常常体现在生存权保障的条件下。另外,政府投入的文化资金不仅使公民追求文化权利的公平性、公民享有的文化权利得以保证。所以政府为发展文化权利对其经济条件不断完善,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对公众文化产业所需的大量成本予以解决,这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公共责任。
2.1.2社会公共性是文化本身具有的特点,同时属于公共服务事业的档案部门,把两者的社会属性结合在一起,实现档案文化权利并且对这一过程普及,不仅是政府职责的要求所在,更是政府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部门应通过调整文化政策,对档案部门的文化职能予以明确,在资金上予以支持,才能在多元文化社会中真正促进档案文化权利的延续与保存。
2.2定位提升文化权利意识
2.2.1交流与传播是文化最为重要的环节,没有经过交流与传播的文化缺乏社会意义。档案部门是档案文化传播的阵地,因此档案界内需要对文化的交流和共享不断加强,另外其他文化的精髓也需要抱有虔诚的借鉴态度予以吸收,对自身予以完善。尤其重要的是与公众的交流,档案文化传播的主要因素是满足并了解公众文化需求,这也是公众档案文化权利实现的最为简捷的途径。
2.2.2公众是文化最终利用的归宿,档案文化应把地方文化积极融入进去,以城市文化象征作为定位目标,形成文化休闲中心,对档案文化社会效益积极发挥的同时对公众的文化权利予以实现并进行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子超.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J].中国档案,1980年01期
[2]黎韦.作一番关于档案工作的宣传[J].中国档案,1980年02期
[3]邹家炜,王传宇.关于社会主义档案工作基本规律的探讨[J].档案学通讯,1980年03期
[4]曹若愚.开展评比活动推动档案工作[J].中国档案,1980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