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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大运行”体系改革是电力公司电网调度历史上一次最大规模的工作调整,涉及组织架构、业务职责、制度流程、技术支持系统等诸多方面的变革,设调控运行管理专业,以不同方式实现了“调控合一”,调度管辖范围调整,建立了“一体化调度支持系统”。“大运行”体系建设给传统电网调度机构带来的种种影响,是我们以前从未想过、但现在必须仔细分析的崭新问题。
一、“大运行”对组织架构的影响
1.机构功能定位,扩展“监控”功能按“大运行”体系建设要求,推进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与电网调度业务的高度融合。电网调度管理部门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融入变电设备监控业务,实现“调度监控”功能合一。地调负责地区电网调控运行,承担调控各专业管理职责,调度管辖110kV电网和终端220kV系统。开展地域内110、220kV变电站运行集中监控业务。
2.组织架构调整,新增“调度控制”专业“大运行”体系实施后,地区电力调度中心更名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新设调度控制组负责地区电网调控运行专业管理,另设系统运行组、综合技术组、调度二次组共四个专业组,以及地区调度班、地区监控班、配网调控班、自动化运维班四个班组。
3.减少管理层级,县级区公司“本部化”,贯彻落实国网公司关于“组织扁平化、管理集约化、运营专业化、流程标准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三集五大”工作,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减少管理层级。
二、“大运行”对业务职责的影响
1.“调控合一”完善调度功能、提升调控能力“大运行”体系建设对地区电网调度的影响
为推进调度运行与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相关业务的融合,实现调度由“单一功能、单专业运行”向“全方位综合分析控制”转变,地、县调两个层面积极探索“调控合一”新模式。
(1)“大值班”工作模式。220kV市区监控班与地调班原分属变电运行工区、调度中心两个单位,以电话为媒介实现汇报、发令等业务联系。本着优化调度功能结构,推进业务转型的目的,按“ 大值班”工作模式将地调班与监控班集中在同一场所值班,实现了地调层面的“调控合一”。调度与监控人员“面对面”,打破了原来的专业壁垒,双方沟通配合紧密高效。监控采用远程控制操作,再加上对调度操作意图理解深入,缩短了调度运行决策链条,实现了变电站监控对电网调度运行支持的“后台前台化”。
(2)“调控一体化”工作模式。将县域和市区范围内35kV变电站及配网自动化相关设备的集中监控业务并入县调和市区配调,实现县(配)调层面的“调控合一”。通过人力资源整合,调控员综合调度员与监控员的职能,统一负责电网调度运行和所属变电站的信息监视、遥控操作。
调控员的功能不再仅仅是发令,还可以直接遥控操作变电设备,如单相接地查找,整个接地查找过程思路明确清晰,时间将大幅缩短,工作效率将大幅提高。“调控合一”提升了调度自身对电网运行的整体驾驭能力,但缺少了原来调度与变电的相互把关,增加了调控人员“误操作”的可能性。为此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操作管理制度、建立岗位约束和监督机制、开发调度智能防误新技术。
2.“地县一体化”理顺调度管辖范围
传统电网调度管辖关系比较复杂,各县域非统调电厂、110kV电网有的属地调管辖、有的属县调管辖,同一电压等级在一个地区内由不同调度机构交叉管理,既浪费了宝贵的人力资源,又增加了许多调度环节,特别是在事故处理时要反复联系协调,不但拖延停送电时间,还增加了引发电网事故的几率。为理顺调度管辖关系,适应“大运行”体系构建要求,将地区范围内非统调电厂、110kV电网、220kV馈供网调度管辖权集中到地调,实现“地县一体化”。
需要注意以下四点变化:一是管辖范围的变化,地调在处理县域范围内110kV变电站故障时原先只需要调度到母线,调整后扩大至110kV主变;二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属地调管辖的由地调调度员投退,属县调管辖地调许可的由县调调度员投退;三是相关自动化及通信设备实行属地化管理;四是地调管辖设备遥测、遥信均接入最新工作系统,由地区监控员负责工况及视频监控,异常及事故信息由地区监控员汇报相应调度并通知所属变电站运维班处理。
3.监控业务范围调整
按照“大运行”体系要求,将变电站监控业务上移至地区监控班,实现了各电压等级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纳入相应电网调度统一管理。各类异常及事故信息不再需要各县监控班汇报地调,而由地区监控班统一汇报,提高了调度决策响应速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大运行”对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系统的影响
根据“大运行”体系建设需要,依照地、县(配)调两级调度的功能定位、组织架构以及相关职责和业务范围变化,省调统一组织制订、完善了地、县两级调度各项管理标准、梳理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界面,明确职责范围,建立了“大运行”标准制度体系。修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确保与上级调度在调度计划、系统方式等方面的无缝衔接和密切配合;二是针对“运行属地化”传统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革的新形势,认真研究制定设备监控“跨区域”、“跨单位”管理新模式,明确上下级调度监控部门之间、调控运行与设备运维单位之间、“大运行”与“ 大 检 修”等体系之间的工作责任界面和业务流程;三是针对地、县两级调度功能结构优化,制订完善相关业务流程。
针对“大运行”体系对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的总体布局,结合“广域分布式地县一体化调度自动化系统研发与应用”科技项目的实施,推广建设地县一体化调度自动化系统。“地县一体化系统”应充分反映服务地区电网、服务调度生产业务的基本特征,满足调度部门对数据、图形、信息交换和典型应用的需要,适应电网“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组织特征,根据业务和应用的需要实现地、县自动化系统的“分布式实施、一体化应用”。以“分布式采集模式”接入主系统,分布采集的数据均汇总至地调主系统统一处理。系统分区解列运行模式下,县调子系统仍按就近采集的原则负责该县所辖变电站的采集,保证系统监视控制基本功能不受影响。目前,变电站监控实现了地区电网、市区配网和县级电网调度监控“地县一体化”的技术支持。
“大运行”体系建设是电力系统的一次重大变革,是电力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电网调度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必须以“大运行”新思维“重新打造”电力调度控制各项业务,深入研究“大运行”体系给地区电网调度带来的影响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季刚,陆达.一种通用的变电站仿真培训系统构建平台[J].继电器.2005(13).
[2]许晓春.变电运行调控系统的设计及应用[J].科技信息.2009(17).
[3]陈勇,曾东平,于家河.新型混合式有源电力滤波器的控制方法[J].广东电力.2006(03).
[4]徐岩松,曾小春,于家河,曾东平.科学技术发展是教学改革的第一推动力[J].现代教育论丛.2002(03).
[5]丁锋,冷俊,焦瑾,姜勇.地区电网综合仿真培训系统的研究与实现[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4(23).
(作者单位:国家电网鄂州供电公司调控中心)
一、“大运行”对组织架构的影响
1.机构功能定位,扩展“监控”功能按“大运行”体系建设要求,推进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与电网调度业务的高度融合。电网调度管理部门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融入变电设备监控业务,实现“调度监控”功能合一。地调负责地区电网调控运行,承担调控各专业管理职责,调度管辖110kV电网和终端220kV系统。开展地域内110、220kV变电站运行集中监控业务。
2.组织架构调整,新增“调度控制”专业“大运行”体系实施后,地区电力调度中心更名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新设调度控制组负责地区电网调控运行专业管理,另设系统运行组、综合技术组、调度二次组共四个专业组,以及地区调度班、地区监控班、配网调控班、自动化运维班四个班组。
3.减少管理层级,县级区公司“本部化”,贯彻落实国网公司关于“组织扁平化、管理集约化、运营专业化、流程标准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三集五大”工作,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减少管理层级。
二、“大运行”对业务职责的影响
1.“调控合一”完善调度功能、提升调控能力“大运行”体系建设对地区电网调度的影响
为推进调度运行与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相关业务的融合,实现调度由“单一功能、单专业运行”向“全方位综合分析控制”转变,地、县调两个层面积极探索“调控合一”新模式。
(1)“大值班”工作模式。220kV市区监控班与地调班原分属变电运行工区、调度中心两个单位,以电话为媒介实现汇报、发令等业务联系。本着优化调度功能结构,推进业务转型的目的,按“ 大值班”工作模式将地调班与监控班集中在同一场所值班,实现了地调层面的“调控合一”。调度与监控人员“面对面”,打破了原来的专业壁垒,双方沟通配合紧密高效。监控采用远程控制操作,再加上对调度操作意图理解深入,缩短了调度运行决策链条,实现了变电站监控对电网调度运行支持的“后台前台化”。
(2)“调控一体化”工作模式。将县域和市区范围内35kV变电站及配网自动化相关设备的集中监控业务并入县调和市区配调,实现县(配)调层面的“调控合一”。通过人力资源整合,调控员综合调度员与监控员的职能,统一负责电网调度运行和所属变电站的信息监视、遥控操作。
调控员的功能不再仅仅是发令,还可以直接遥控操作变电设备,如单相接地查找,整个接地查找过程思路明确清晰,时间将大幅缩短,工作效率将大幅提高。“调控合一”提升了调度自身对电网运行的整体驾驭能力,但缺少了原来调度与变电的相互把关,增加了调控人员“误操作”的可能性。为此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操作管理制度、建立岗位约束和监督机制、开发调度智能防误新技术。
2.“地县一体化”理顺调度管辖范围
传统电网调度管辖关系比较复杂,各县域非统调电厂、110kV电网有的属地调管辖、有的属县调管辖,同一电压等级在一个地区内由不同调度机构交叉管理,既浪费了宝贵的人力资源,又增加了许多调度环节,特别是在事故处理时要反复联系协调,不但拖延停送电时间,还增加了引发电网事故的几率。为理顺调度管辖关系,适应“大运行”体系构建要求,将地区范围内非统调电厂、110kV电网、220kV馈供网调度管辖权集中到地调,实现“地县一体化”。
需要注意以下四点变化:一是管辖范围的变化,地调在处理县域范围内110kV变电站故障时原先只需要调度到母线,调整后扩大至110kV主变;二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属地调管辖的由地调调度员投退,属县调管辖地调许可的由县调调度员投退;三是相关自动化及通信设备实行属地化管理;四是地调管辖设备遥测、遥信均接入最新工作系统,由地区监控员负责工况及视频监控,异常及事故信息由地区监控员汇报相应调度并通知所属变电站运维班处理。
3.监控业务范围调整
按照“大运行”体系要求,将变电站监控业务上移至地区监控班,实现了各电压等级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纳入相应电网调度统一管理。各类异常及事故信息不再需要各县监控班汇报地调,而由地区监控班统一汇报,提高了调度决策响应速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大运行”对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系统的影响
根据“大运行”体系建设需要,依照地、县(配)调两级调度的功能定位、组织架构以及相关职责和业务范围变化,省调统一组织制订、完善了地、县两级调度各项管理标准、梳理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界面,明确职责范围,建立了“大运行”标准制度体系。修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确保与上级调度在调度计划、系统方式等方面的无缝衔接和密切配合;二是针对“运行属地化”传统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革的新形势,认真研究制定设备监控“跨区域”、“跨单位”管理新模式,明确上下级调度监控部门之间、调控运行与设备运维单位之间、“大运行”与“ 大 检 修”等体系之间的工作责任界面和业务流程;三是针对地、县两级调度功能结构优化,制订完善相关业务流程。
针对“大运行”体系对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的总体布局,结合“广域分布式地县一体化调度自动化系统研发与应用”科技项目的实施,推广建设地县一体化调度自动化系统。“地县一体化系统”应充分反映服务地区电网、服务调度生产业务的基本特征,满足调度部门对数据、图形、信息交换和典型应用的需要,适应电网“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组织特征,根据业务和应用的需要实现地、县自动化系统的“分布式实施、一体化应用”。以“分布式采集模式”接入主系统,分布采集的数据均汇总至地调主系统统一处理。系统分区解列运行模式下,县调子系统仍按就近采集的原则负责该县所辖变电站的采集,保证系统监视控制基本功能不受影响。目前,变电站监控实现了地区电网、市区配网和县级电网调度监控“地县一体化”的技术支持。
“大运行”体系建设是电力系统的一次重大变革,是电力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电网调度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必须以“大运行”新思维“重新打造”电力调度控制各项业务,深入研究“大运行”体系给地区电网调度带来的影响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季刚,陆达.一种通用的变电站仿真培训系统构建平台[J].继电器.2005(13).
[2]许晓春.变电运行调控系统的设计及应用[J].科技信息.2009(17).
[3]陈勇,曾东平,于家河.新型混合式有源电力滤波器的控制方法[J].广东电力.2006(03).
[4]徐岩松,曾小春,于家河,曾东平.科学技术发展是教学改革的第一推动力[J].现代教育论丛.2002(03).
[5]丁锋,冷俊,焦瑾,姜勇.地区电网综合仿真培训系统的研究与实现[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4(23).
(作者单位:国家电网鄂州供电公司调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