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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疆昌吉州水利局水产技术推广站主持编制完成了《无公害鲤鱼标准体系》(体系共有标准13个,其中收纳国家标准2个、行业标准7个,自行编制地方标准4个),其中结合本地渔业生产的实际编制的《无公害食品鲤鱼标准体系总则》、《无公害食品鲤鱼养殖技术要求》、《无公害食品鲤鱼繁育技术要求》、《无公害食品鲤鱼活鱼运输、储存要求》四项地市标准被直接提升为自治区(省)级地方标准(2005年10月20日备案、2006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