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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万发,男,1958年4月生,1979年参加工作,1980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年至今一直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主讲了《法学》《法理学》《法社会学》《行政法与诉讼法学》《宪法学》《经济法学》《证据法学》等30余门课程,多年的教学生涯形成了集思想性与趣味性、理论性与方法性相统一的教学模式,使听课者在轻松快乐的气氛中,通过知识的引导领悟思想的火花。担任多届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