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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农贸市场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通知》,提出规范包括社区菜市场、菜店等在内的农贸市场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六大措施。通知要求农贸市场不得向经营户收取摊位费、根据需要代收的营业税及特殊商户的水电费其他任何费用。未经公示的项目、标准,农贸市场及超市的经营户有权拒绝缴纳。一般情况下收费标准一年内调整不得超过一次。此举是为了解决农贸市场及超市乱收费及收费不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