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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专业。然而,目前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脱节,学生参加法律实践的时间短、次数少,实践效果不理想。通过研究美国、日本、德国等高校的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体系的衔接,笔者提出法学教学要构建一套完整可行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把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对接起来,以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最终实现法科学生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