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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探讨了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作者简介]雷继元(1954- ),男,湖北宜城人,襄樊学院政法系,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湖北 襄樊 441053)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30-011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为大学新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该课程的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效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高校在“基础”课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还存在许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变化不相适应的问题。本文拟从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课实践教学进行探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存在的问题。“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课时分配缺乏规范性。“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课时分配,有的学校达到1/2,有的学校却不足1/10。大部分学校课堂教学课时偏多,实践教学课时相对较少。(2)教学形式缺乏社会性。“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局限于观看教学资料片、举办讲座和读书活动、演讲活动、辩论活动等校内实践教学活动,真正组织学生走出课堂、深入社会的不多。(3)学生参与缺乏广泛性。除了部分校内实践教学活动以外,像外出参观、观摩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一般是派代表参加,多数学生没有机会参与。(4)教学指导缺乏有效性。从实践活动的过程看,一般是任课教师先给出实践的题目并提出要求,然后由学生组队或独自参加活动,撰写实践总结或论文,最后由任课教师批阅总结或论文,给出实践教学成绩。任课教师很少跟踪学生的实践活动,及时对他们进行具体而有效的指导,使实践教学缺乏应有的深度,达不到教学计划要求的目的。(5)教学活动缺乏融合性。“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其他实践活动的教育对象是一致的,总体目标也是一致的,理应与其他实践活动协调与融合。然而,当前在许多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其他实践活动处于各自为政、分兵作战的状态,缺乏相互配套的运行机制,使实践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6)考核评价缺乏激励性。一是实践教学考核成绩占整个课程成绩的比例太低,难以引起学生的重视;二是实践教学缺乏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考核体系,常以读书笔记、活动总结或报告的内容与字数多少为尺度来衡量活动的效果,忽视对实践过程中学生认识水平和能力的评价,部分学生甚至靠弄虚作假来获得好成绩,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2.问题产生的原因。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不够适应”。(1)思想重视程度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一是随着高校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学校领导的兴奋点和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社会对高校评价的硬性指标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关注和重视。二是有些“基础”课教师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课堂、轻课外”“重理论、轻实践”“重教化、轻内化”的倾向仍然存在。三是部分学生对实践教学也不够重视,认为实践教学浪费时间,应该集中精力多学一些专业知识,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积极性不高。(2)领导管理机制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一是缺乏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因而难以形成统一实施的组织机构、统一安排的总体计划和科学的考核标准。二是缺乏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直接制约了实践教学活动。随着高校连续几年的扩招,基本建设任务不断加大,许多高校很难拨出足够的专项经费持续地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三是工作量计算不合理,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要求高、操作难度大,需要教师精心设计、认真组织,但其教学工作量与专业实习和批改实习论文的工作量计算相比,差距甚大,严重挫伤了教师组织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3)教师队伍建设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一是“基础”课教师数量相对不足,教师普遍授课任务较重,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和组织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二是“基础”课教师的综合素质与实践教学的客观要求不够适应。具备高质量地组织教学实践活动能力的教师不多;有的教师对实践教学缺乏热情;有的教师缺乏对社会实践的了解和把握以及具体的指导经验。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与思考
1.提高认识,不断完善“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管理机制。(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应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像重视专业课实践教学一样重视“基础”课的实践教学。(2)学校有关部门在教学经费的预算中,应根据“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特殊性,按班级和学生数的一定比例,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开支和正常进行。(3)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指导学生实践的情况,参照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及批改实习论文的标准客观地计算“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工作量。(4)改革“基础”课程设置,规范实践教学课时。一是要跨学期开设“基础”课,利用部分寒假时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教学效果。二是要规范实践教学课时。在“基础”课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课时应占1/5~1/3。(5)要加强对教师的岗位培训,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参观和社会实践,不断提高“基础”课教师的知识素质和实践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过程指导,使学生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和意义、安排和要求,掌握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提高相关的实践技能。(6)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是否真正参与实践教学,对实践教学是否认真,实践报告或总结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等。二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方法,要采用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及互评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还可以对平时学习和实践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实行免试。三是要增大实践成绩比例。与实践教学课时相对应,在考核总分中,实践成绩也应占1/5~1/3。四是要提高考核评价效用。一方面,把实践成绩合格作为“基础”课成绩合格的必备条件;另一方面,把实践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体系。
2.积极探索,不断拓展“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有效途径。“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大部分。校内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发展,在对学生整个实践教学中占有很大比重,它对于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校内实践教学要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掘校园文化活动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通过组织学生开辟网上论坛,阅读中外名著,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比赛、法律知识竞赛、诗歌朗诵会、革命歌曲演唱会、撰写“道德观察”“评法说理”论文或者时评文章、请典型人物或优秀校友作报告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净化心灵、升华人格。校外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和校内实践教学的提升和检验,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实践空间的广阔性,更能锻炼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校外实践教学要搞好三个结合:一是要把校外实践教学与勤工助学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或从事家教、家政服务,或到企业、超市等进行有偿劳动,通过勤工助学体验社会,感悟人生,在用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的同时,受到艰苦奋斗精神和劳动观念等方面的教育;二是要把校外实践教学与志愿者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大学生开展义务献血、义务植树、义务协助民警值勤、义务文艺演出,到养老院与儿童福利院慰问和义务服务,使大学生在社会公益服务的体验性活动中增强奉献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要把校外实践教学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大学生按照就近原则到农村、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考察、义务劳动、送科技文化下乡、普法宣传等,进一步深化学生对“基础”课教学内容的认识和理解。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作者简介]雷继元(1954- ),男,湖北宜城人,襄樊学院政法系,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湖北 襄樊 441053)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30-011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为大学新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该课程的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效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高校在“基础”课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还存在许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变化不相适应的问题。本文拟从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课实践教学进行探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存在的问题。“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课时分配缺乏规范性。“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课时分配,有的学校达到1/2,有的学校却不足1/10。大部分学校课堂教学课时偏多,实践教学课时相对较少。(2)教学形式缺乏社会性。“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局限于观看教学资料片、举办讲座和读书活动、演讲活动、辩论活动等校内实践教学活动,真正组织学生走出课堂、深入社会的不多。(3)学生参与缺乏广泛性。除了部分校内实践教学活动以外,像外出参观、观摩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一般是派代表参加,多数学生没有机会参与。(4)教学指导缺乏有效性。从实践活动的过程看,一般是任课教师先给出实践的题目并提出要求,然后由学生组队或独自参加活动,撰写实践总结或论文,最后由任课教师批阅总结或论文,给出实践教学成绩。任课教师很少跟踪学生的实践活动,及时对他们进行具体而有效的指导,使实践教学缺乏应有的深度,达不到教学计划要求的目的。(5)教学活动缺乏融合性。“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其他实践活动的教育对象是一致的,总体目标也是一致的,理应与其他实践活动协调与融合。然而,当前在许多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其他实践活动处于各自为政、分兵作战的状态,缺乏相互配套的运行机制,使实践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6)考核评价缺乏激励性。一是实践教学考核成绩占整个课程成绩的比例太低,难以引起学生的重视;二是实践教学缺乏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考核体系,常以读书笔记、活动总结或报告的内容与字数多少为尺度来衡量活动的效果,忽视对实践过程中学生认识水平和能力的评价,部分学生甚至靠弄虚作假来获得好成绩,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2.问题产生的原因。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不够适应”。(1)思想重视程度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一是随着高校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学校领导的兴奋点和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社会对高校评价的硬性指标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关注和重视。二是有些“基础”课教师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课堂、轻课外”“重理论、轻实践”“重教化、轻内化”的倾向仍然存在。三是部分学生对实践教学也不够重视,认为实践教学浪费时间,应该集中精力多学一些专业知识,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积极性不高。(2)领导管理机制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一是缺乏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因而难以形成统一实施的组织机构、统一安排的总体计划和科学的考核标准。二是缺乏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直接制约了实践教学活动。随着高校连续几年的扩招,基本建设任务不断加大,许多高校很难拨出足够的专项经费持续地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三是工作量计算不合理,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要求高、操作难度大,需要教师精心设计、认真组织,但其教学工作量与专业实习和批改实习论文的工作量计算相比,差距甚大,严重挫伤了教师组织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3)教师队伍建设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一是“基础”课教师数量相对不足,教师普遍授课任务较重,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和组织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二是“基础”课教师的综合素质与实践教学的客观要求不够适应。具备高质量地组织教学实践活动能力的教师不多;有的教师对实践教学缺乏热情;有的教师缺乏对社会实践的了解和把握以及具体的指导经验。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对策与思考
1.提高认识,不断完善“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管理机制。(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应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像重视专业课实践教学一样重视“基础”课的实践教学。(2)学校有关部门在教学经费的预算中,应根据“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特殊性,按班级和学生数的一定比例,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开支和正常进行。(3)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指导学生实践的情况,参照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及批改实习论文的标准客观地计算“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工作量。(4)改革“基础”课程设置,规范实践教学课时。一是要跨学期开设“基础”课,利用部分寒假时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教学效果。二是要规范实践教学课时。在“基础”课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课时应占1/5~1/3。(5)要加强对教师的岗位培训,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参观和社会实践,不断提高“基础”课教师的知识素质和实践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过程指导,使学生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和意义、安排和要求,掌握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提高相关的实践技能。(6)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是否真正参与实践教学,对实践教学是否认真,实践报告或总结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等。二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方法,要采用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及互评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还可以对平时学习和实践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实行免试。三是要增大实践成绩比例。与实践教学课时相对应,在考核总分中,实践成绩也应占1/5~1/3。四是要提高考核评价效用。一方面,把实践成绩合格作为“基础”课成绩合格的必备条件;另一方面,把实践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体系。
2.积极探索,不断拓展“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有效途径。“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大部分。校内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发展,在对学生整个实践教学中占有很大比重,它对于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校内实践教学要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掘校园文化活动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通过组织学生开辟网上论坛,阅读中外名著,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比赛、法律知识竞赛、诗歌朗诵会、革命歌曲演唱会、撰写“道德观察”“评法说理”论文或者时评文章、请典型人物或优秀校友作报告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净化心灵、升华人格。校外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和校内实践教学的提升和检验,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实践空间的广阔性,更能锻炼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校外实践教学要搞好三个结合:一是要把校外实践教学与勤工助学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或从事家教、家政服务,或到企业、超市等进行有偿劳动,通过勤工助学体验社会,感悟人生,在用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的同时,受到艰苦奋斗精神和劳动观念等方面的教育;二是要把校外实践教学与志愿者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大学生开展义务献血、义务植树、义务协助民警值勤、义务文艺演出,到养老院与儿童福利院慰问和义务服务,使大学生在社会公益服务的体验性活动中增强奉献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要把校外实践教学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大学生按照就近原则到农村、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考察、义务劳动、送科技文化下乡、普法宣传等,进一步深化学生对“基础”课教学内容的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