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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发改〔2016〕46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贯彻落实。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