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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在实际工作中已被广泛采用。笔者认为,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实施阶段结束,提出审计报告前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交换意见,目的是“交换情况”,进一步核对实事,是为写好审计报告服务的。但我们也发现,在一些地方,交换意见的目的已偏离主旨,内涵和形式被扭曲,可以说是步入了“误区”误区之一:渐成固化程序。笔者认为,并不是每个审计项目结束都要先交换情况再写报告。对一些证据充分、实事已很清楚的项目,审计组可以直接形成审计报告,以书面形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但目前。交换意见似乎已演变为必备程序,并被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