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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07年"五一"放假调休7天(5月1日至7日)。为做好我市"五一"放假调休期间的值班工作,妥善处理应急事务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市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