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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的范畴属性与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决定了高职院校为其毕业生授予学位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从学理逻辑上讲,"工士"学位有其自身的特性,是应用型学术价值的体现,能够填补高等职业教育学位的空白;从法理意义上讲,"工士"学位的提出和实践推进了学位制度的创新,可以推动与学位相关的立法工作,有助于完善学位体系,并促进学位代内正义和学位种际正义的实现。"工士"学位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建设的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