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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参加省、市、县级大型的会课、赛课,还是学校自己搞的公开课,课前课后,总能听到诸如此类的发问——“你的课符合新课程标准吗?是否体现了新课改的理念?”尤其是在评课上,似乎只有符合新课标,体现新课改的“新”理念,才能被称为“一堂好课”。否则,你即使有着独特的思考,独具个性的见解,有诸多的闪光点,也只能被一票否决,不得不望“标”兴叹。此种情形,我不仅亲见,而且亲历。每每于此,我在欣慰于新课标的深入人心之时,总会不由地发问:“符合新课标的一定就好,而不符合的就真的一定不好吗?老师们真的对新课标的理念吃透了,理解了吗?”进而又不得不心生担忧——长此以往,作为新世纪新的教育改革标志,具有“解放”意义的新课标,会不会演变为一种束缚?
我常常想:新课标的理念是否皆是“绝对真理”。要被奉为“圣经”,而对其俯首膜拜?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世上不存在绝对的真理。任何事物皆是发展变化的,此时有效,而彼时就并非一定有效:加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民风、民俗各异,经济、文化、教育等发展参差不齐;更不用说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差异,如此看来,又怎能用一把标尺来予以衡量?师者又怎能将新课标奉为“圣经”,什么都往上靠?靠不上,就真的不好吗?岂不知“教无定法”。只要实用、有效,只要学生乐于接受,从中受益,且受益匪浅,管它是符合新课标的哪一条哪一款呢?教育教学是教师极具个性化的行为,若是无视教师自身的优势。独特的个性,而硬拿新课标予以规范,又何来教师鲜明而独具魅力的教学风格呢?苏霍姆林斯基在《给年轻校长的谈话》中有几句话说得非常精辟:“某一教育真理,用在这种情况下是正确的,而用在另一种情况下就可能不起作用,用在第三种情况下甚至会是荒谬。”著名语文教育家钱梦龙老师在给《听李镇西老师讲课》一书所作的序言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且看镇西怎么教《祝福》:原定3课时结束,可是学生精彩的发言此起彼伏。直到第三课快下课了,镇西还没有捞到发表自己观点的机会。怎么办?是坚持自己的课时计划及时“刹车”,还是坚决维护学生的话语权?镇西选择了后者。为此他不得不临时改变课时计划,由3课时延长为4课时。这在严格遵守教学规范的教师看来,无疑是一处明显的“败笔”。但镇西是怎样想的呢?他说:“尊重学生,这不是一句空话。当学生的思想正在熊熊燃烧时,教师不能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而扑灭学生的思想火焰。”
第四堂课的处理更是出人意料:你听他侃侃而谈,从旧礼教杀人,谈到今天新礼教对人的思想的扼杀,整整一节课,除了少量的师生问答,基本上是他的“一言堂”。如果请某些专家评课,这样的课就恐怕不仅是“败笔”,简直是教学的“致命伤”。有的地区评选“优质课”,不是硬性规定凡教师的“讲”超过15分钟就“一票否决”吗?一贯尊重学生自主权的镇西为什么敢如此大胆,公然挑战语文教师普遍遵奉的金科玉律?镇西的回答是:“怎样有利于引导学生的思考,怎样有利于调动学生的感情,怎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智慧,怎样有利于学生走进作品,走进作者,走进鲁镇,进而联想到今天的时代,甚至联想到自己,我就怎样上。”一言以蔽之: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利益!
教育学生,我们讲求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即根据学生年龄特征、个性特点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教法。我想。对待教师,我们同样也要讲究因人而异,即根据教师自己的兴趣、专长、个性优势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因“才”施教。
我很叹服于安徽省合肥市第62中学小学部语文教师薛瑞萍在接受《中国教师报》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一番话——“我不以为‘课改’能拯救语文现状,我认为最重要做的,也是目前大家最没耐心做的,是静下心来,先做读书人。现在一课成名的现象颇为普遍,这让语文界越来越像娱乐圈,这很可怕。”“从前和现在,语文教学的毛病其实就出在教语文的人身上,自己不热爱语文,与读书、写作、思考无缘,根本不是语文人。即便是很多名师,也已经穷的只剩下‘课’了——没有表达自己思想的‘语’,更没有拿得出的‘文’,否则,他们也不会拜倒在许多其实很低级的文本之下。”“教师不喜欢读书,这总是悲哀的事。”虽然薛老师谈的是语文,但我想对于其他学科同样如此。阅读、思考、教学、写作,这应是做教师的根本,也是“新课改”始终能够焕发新的活力的根本。
教师不愿读书,自然不会有独具个性的思考,而对于缺乏独立思考的教师,自然会将新课标当作“圣旨”,一句句地“生搬”,一段段地“硬套”;对于缺乏独立思考的教育管理者,自然会将新课标奉为“圣经”,检查一切教学活动都硬往上靠,靠不上便给张“红牌”罚下。岂不知如此我们已经沦为了新课标的奴隶。如果是这样,那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标准”不如不要,如此教育改革倒多了分自由,少了些阻碍。
我想,国家颁布《新课程标准》定然也意非如此。而只是要通过新课标给我们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指出一个大的方向,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至于到达目标应该选择走哪条路?怎么走?是陆路,还是水路?是徒步,还是乘坐飞机?亦或是其他?甚至是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这些都是没有规定性的。相反,它提倡教师创造性地去使用,希望教师能不断地超越。正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哲学一样,新课程标准同样也是发展中的“活的理念”,而非死的教条。因此,在实施新课标的过程中,我们要视自身情况而为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如此才能迎来教育园中“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繁荣盛景。
(作者单位:睢宁县高集中学)
我常常想:新课标的理念是否皆是“绝对真理”。要被奉为“圣经”,而对其俯首膜拜?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世上不存在绝对的真理。任何事物皆是发展变化的,此时有效,而彼时就并非一定有效:加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民风、民俗各异,经济、文化、教育等发展参差不齐;更不用说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差异,如此看来,又怎能用一把标尺来予以衡量?师者又怎能将新课标奉为“圣经”,什么都往上靠?靠不上,就真的不好吗?岂不知“教无定法”。只要实用、有效,只要学生乐于接受,从中受益,且受益匪浅,管它是符合新课标的哪一条哪一款呢?教育教学是教师极具个性化的行为,若是无视教师自身的优势。独特的个性,而硬拿新课标予以规范,又何来教师鲜明而独具魅力的教学风格呢?苏霍姆林斯基在《给年轻校长的谈话》中有几句话说得非常精辟:“某一教育真理,用在这种情况下是正确的,而用在另一种情况下就可能不起作用,用在第三种情况下甚至会是荒谬。”著名语文教育家钱梦龙老师在给《听李镇西老师讲课》一书所作的序言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且看镇西怎么教《祝福》:原定3课时结束,可是学生精彩的发言此起彼伏。直到第三课快下课了,镇西还没有捞到发表自己观点的机会。怎么办?是坚持自己的课时计划及时“刹车”,还是坚决维护学生的话语权?镇西选择了后者。为此他不得不临时改变课时计划,由3课时延长为4课时。这在严格遵守教学规范的教师看来,无疑是一处明显的“败笔”。但镇西是怎样想的呢?他说:“尊重学生,这不是一句空话。当学生的思想正在熊熊燃烧时,教师不能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而扑灭学生的思想火焰。”
第四堂课的处理更是出人意料:你听他侃侃而谈,从旧礼教杀人,谈到今天新礼教对人的思想的扼杀,整整一节课,除了少量的师生问答,基本上是他的“一言堂”。如果请某些专家评课,这样的课就恐怕不仅是“败笔”,简直是教学的“致命伤”。有的地区评选“优质课”,不是硬性规定凡教师的“讲”超过15分钟就“一票否决”吗?一贯尊重学生自主权的镇西为什么敢如此大胆,公然挑战语文教师普遍遵奉的金科玉律?镇西的回答是:“怎样有利于引导学生的思考,怎样有利于调动学生的感情,怎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智慧,怎样有利于学生走进作品,走进作者,走进鲁镇,进而联想到今天的时代,甚至联想到自己,我就怎样上。”一言以蔽之: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利益!
教育学生,我们讲求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即根据学生年龄特征、个性特点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教法。我想。对待教师,我们同样也要讲究因人而异,即根据教师自己的兴趣、专长、个性优势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因“才”施教。
我很叹服于安徽省合肥市第62中学小学部语文教师薛瑞萍在接受《中国教师报》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一番话——“我不以为‘课改’能拯救语文现状,我认为最重要做的,也是目前大家最没耐心做的,是静下心来,先做读书人。现在一课成名的现象颇为普遍,这让语文界越来越像娱乐圈,这很可怕。”“从前和现在,语文教学的毛病其实就出在教语文的人身上,自己不热爱语文,与读书、写作、思考无缘,根本不是语文人。即便是很多名师,也已经穷的只剩下‘课’了——没有表达自己思想的‘语’,更没有拿得出的‘文’,否则,他们也不会拜倒在许多其实很低级的文本之下。”“教师不喜欢读书,这总是悲哀的事。”虽然薛老师谈的是语文,但我想对于其他学科同样如此。阅读、思考、教学、写作,这应是做教师的根本,也是“新课改”始终能够焕发新的活力的根本。
教师不愿读书,自然不会有独具个性的思考,而对于缺乏独立思考的教师,自然会将新课标当作“圣旨”,一句句地“生搬”,一段段地“硬套”;对于缺乏独立思考的教育管理者,自然会将新课标奉为“圣经”,检查一切教学活动都硬往上靠,靠不上便给张“红牌”罚下。岂不知如此我们已经沦为了新课标的奴隶。如果是这样,那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标准”不如不要,如此教育改革倒多了分自由,少了些阻碍。
我想,国家颁布《新课程标准》定然也意非如此。而只是要通过新课标给我们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指出一个大的方向,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至于到达目标应该选择走哪条路?怎么走?是陆路,还是水路?是徒步,还是乘坐飞机?亦或是其他?甚至是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这些都是没有规定性的。相反,它提倡教师创造性地去使用,希望教师能不断地超越。正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哲学一样,新课程标准同样也是发展中的“活的理念”,而非死的教条。因此,在实施新课标的过程中,我们要视自身情况而为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如此才能迎来教育园中“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繁荣盛景。
(作者单位:睢宁县高集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