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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这一消息在全国教育领域引起了巨大反响,将倡导了10多年的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真正提上了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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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造成了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农民的子女要求“上好学”的愿望日益强烈,政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教师交流是立足于整个城乡协调发展,立足于整个教育发展大业这个前提而进行的。
从1999年开始,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都要求各地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工作。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这标志着教师交流制度将向常态化方向发展。
1999年至今的15年间,国家先后出台了与教师流动相关的12个政策文件,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系列政策的推动,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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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3年8月底,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四川、湖北、浙江等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各地推进教师交流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7个方面:定期流动、支教、对口支援、教育联盟、走教制度、送教下乡、优质教师资源辐射。四川省要求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6年或9年就需要轮岗到其他学校。江苏省则规定,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应当流动。厦门市的规定也是6年。至于流动岗位的年限,有一年、两年的,也有三年的,一年的居多。各地积极探索“县管校用”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有的地方还力争每年教师交流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10%左右。
教师交流,作为一项实施了10多年的制度,究竟给城乡教育的发展,对学校工作的推动及教师个人的发展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呢?
首先,教师交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教师交流,对于充实农村学校的师资,肯定是有实际效果的。2010年6月16日,《中国教育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刊发专题报道《教师城乡交流促进教育均衡》,报道了山西省教师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事迹。山西省晋中市从2008年初开始,结合晋中教育存在优质教师资源分布不均衡、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教师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层次参差不齐、教师良性循环机制不健全等实际,着手研究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到2010年,晋中市已经进行了两轮教师岗位交流,共交流校长、教师6042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总数的19%;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新补充录用教师1804人,80%以上补充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区域内教师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骨干结构得到调整,为超编学校“消了肿”,为缺编学校“补了空”,师资配置逐步趋于均衡,为加快农村教育发展,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奠定了坚实基础。2009年11月,晋中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
江西省的铜鼓、乐安等县,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也对城乡教师资源的配置,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
其次,教师交流为流入学校带来了新的气象。城乡教育的发展,学校是重要的办学实体。教师交流,最为得利的应该是教师流入学校。参与流动的,基本上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他们的到来,对流入校而言,简直就是“福音”。他们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理念,还带来了教研的风气,更带来了实干的精神。他们到达的学校,面貌都有大的改观,给流入的学校带来了新的活力。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继续教育中心教研员兼主任助理彭显宏多年从事教研工作,能力很强。被选派到太平寺西区小学后,他主持申报了《城郊学校教师课堂成长有效途径探索》的课题,提出了“三新课堂(新理念、新技术、新突破)理念”,要求教师要有“三心”(富有耐心、具有责任心、拥有自信心)。
经过几年的努力,这所学校的课堂教学变化很大。
一般而言,教师交流,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获益大。
另外,教师交流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教师交流,是一新生事物,它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和流入学校的教师而言,都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对参与流动的教师来说,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可以说,他们已经是教师中的佼佼者了。但固定的工作环境,相对不变的生源,对有的教师而言,处于发展的高原期,专业发展基本止步不前。交流到一个新的学校,对他们而言,环境变了,学生也变了。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新的生源,他们就必须在专业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否则,就难以适应新学校的工作,更不用说引领流入校的教师了。对于流入学校的教师而言,他们基本上都是长期工作在薄弱学校,专业发展既缺乏引领,又缺乏动力。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到来,不仅让他们开阔了眼界,更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精神以及实实在在的理念、技巧,既让他们开眼界,又让他们看到了可学的身边榜样。
刘丽红是江西省宜丰县城新昌三小的数学教师,2012年曾交流到该县棠浦镇中心小学任教。她说:“我经常在棠浦镇中心小学上示范课,也听该校老师的课,还帮带新来的教师,与教师们课下进行了许多教学业务交流。”宜丰县棠浦镇中心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师黄菊兰交流到县城的新昌六小任课,她说:“通过新昌六小同行的传帮带,我的教学能力明显提高,获得了全县讲课比赛一等奖。”
可以肯定的是,教师交流,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学校办学及教师个人,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
中国是个大国,有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教师交流,是一个庞大的计划,从各地实施的情况来看,遇到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距离交流的正常化、常态化还有一定距离,政策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目前,在教师交流中,遇到了如下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走形式。城乡之间的教师交流,根本目的在于有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教师的专业成长。这是制度设置的初衷。但从现实的执行情况来看,打了一定折扣,还远没有达到这样的效果。走形式就是其一。
理论上,主要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但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一些名校领导,本来就在想方设法招聘名师,甚至挖名师,自己学校的好教师、骨干教师尚嫌不够,哪能甘心把自己学校的一流教师交流到其他学校去?本位主义思想让一些学校的校长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随意选派教师去交流。至于那位教师交流到其他学校后能够起什么作用,起到多大的作用,他们就不管了。
长期以来,升学率成了衡量一所学校好坏的标准,而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在提高升学率方面,是起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的。在这样的背景下,让他们流出,就等于降低自己学校的升学率,谁会去干那样的傻事?
少数被选派的交流教师,将交流制度所提供的优惠待遇作为首要目标,而将帮助农村教育提高质量作为次要目的。
影响学校特色建设。我们知道,学校特色建设,是近年来教育领域着力追求的一个目标。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学校的发展,必须走特色化的道路。
被人们普遍认可的“二八定律”认为,在任何事物中,最重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的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非决定性的,因此又称“二八法则”。在学校,“二八定律”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一所学校,在特色学校建设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一些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现在,教师交流的主要对象,首先就是那一批骨干力量。可以想象,那一批骨干力量的流动,会对学校的特色建设产生怎样的影响。
将来,如果教师交流常态化了,所有教师或大部分教师都参与了流动,学校特色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更多。学校特色建设受影响的程度可能更深远。
再说,在中小学,一门课程的教学,一两个骨干教师的引领与带头作用不可低估。他们的流动,对流出校学科教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教师待遇制约。教师待遇,这里主要指教师物质上的报酬。
目前,教师待遇上的差异是明显的,是不容否定的事实。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的教师与在城市学校或名校任职的教师相比,待遇悬殊,严重不公。教师们普遍认为,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吃亏而在名校任教则会得到更多的好处。现在,为了均衡教师资源,把城市学校或名校最优秀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这样一来,名校教师的待遇很明显要降低。不论关系带走不带走,在教师个人利益明显受损失的情况下,哪个教师愿意就低不就高?再说,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教师交流到名校,还会让人产生“惩罚先进,奖励落后”的误解,这将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进而影响教学质量。
流动成本制约。教师流动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这就必然涉及“补偿”。优秀教师从城市学校或名校流向薄弱学校,不仅付出了经济成本,也付出了“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属于隐性层面,难以量化,但客观上存在,这就势必影响教师流动。
容易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城市学校和一些名校自己培养出来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流动到了其他学校,为其他学校服务,从根本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新的教育不公平。这方面尤其是一些所在区位相同或相近,办学条件相差甚小的学校之间的流动,这种不公平就更明显。对流出学校的学生而言,自己熟悉了的任课教师突然流出,就必须更换任课教师,这样就可能造成学生因一时不适应而影响学习。可以说,这是对流出学校学生的不公平。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学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呐喊、哭求“保住我们的老师”的事情。有人甚至质疑:让教师像无根的野草飘来飘去,这样教育就能公平了?
在各地教师交流的实践中,还暴露出了其他一些问题,诸如流动成本的分担、人事关系变与不变、交流的针对性不强、教师个人功利性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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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们相信,随着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一文指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既不能走日、韩等国整齐划一、‘削峰填谷’的老路,也不能走英、美等国任由市场配置教师资源的弯路,而是要‘保峰填谷’,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共赢’,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办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文章指明了教师交流工作的目标与要求。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教师交流工作中,教育部将考虑在5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一是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三是既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又共享优质教师资源,将两者相结合;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各省正在根据中央精神,制定相关的政策。2013年11月20日,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时任省教育厅总督学杨慧文表示,江西省正在研究制定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这项制度不仅具有强制性,也会解决教师交流的后顾之忧,调动教师交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杨慧文表示,推进教师交流轮岗,让更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有优秀教师,让学生受到优质教育,使群众对教育更满意。今后全省教师交流的力度将大大增加。(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城县里塔镇大乐小学 江西省南丰县付坊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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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造成了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农民的子女要求“上好学”的愿望日益强烈,政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教师交流是立足于整个城乡协调发展,立足于整个教育发展大业这个前提而进行的。
从1999年开始,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都要求各地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工作。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这标志着教师交流制度将向常态化方向发展。
1999年至今的15年间,国家先后出台了与教师流动相关的12个政策文件,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系列政策的推动,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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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3年8月底,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四川、湖北、浙江等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各地推进教师交流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7个方面:定期流动、支教、对口支援、教育联盟、走教制度、送教下乡、优质教师资源辐射。四川省要求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6年或9年就需要轮岗到其他学校。江苏省则规定,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应当流动。厦门市的规定也是6年。至于流动岗位的年限,有一年、两年的,也有三年的,一年的居多。各地积极探索“县管校用”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有的地方还力争每年教师交流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10%左右。
教师交流,作为一项实施了10多年的制度,究竟给城乡教育的发展,对学校工作的推动及教师个人的发展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呢?
首先,教师交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教师交流,对于充实农村学校的师资,肯定是有实际效果的。2010年6月16日,《中国教育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刊发专题报道《教师城乡交流促进教育均衡》,报道了山西省教师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事迹。山西省晋中市从2008年初开始,结合晋中教育存在优质教师资源分布不均衡、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教师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层次参差不齐、教师良性循环机制不健全等实际,着手研究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到2010年,晋中市已经进行了两轮教师岗位交流,共交流校长、教师6042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总数的19%;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新补充录用教师1804人,80%以上补充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区域内教师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骨干结构得到调整,为超编学校“消了肿”,为缺编学校“补了空”,师资配置逐步趋于均衡,为加快农村教育发展,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奠定了坚实基础。2009年11月,晋中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
江西省的铜鼓、乐安等县,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也对城乡教师资源的配置,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
其次,教师交流为流入学校带来了新的气象。城乡教育的发展,学校是重要的办学实体。教师交流,最为得利的应该是教师流入学校。参与流动的,基本上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他们的到来,对流入校而言,简直就是“福音”。他们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理念,还带来了教研的风气,更带来了实干的精神。他们到达的学校,面貌都有大的改观,给流入的学校带来了新的活力。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继续教育中心教研员兼主任助理彭显宏多年从事教研工作,能力很强。被选派到太平寺西区小学后,他主持申报了《城郊学校教师课堂成长有效途径探索》的课题,提出了“三新课堂(新理念、新技术、新突破)理念”,要求教师要有“三心”(富有耐心、具有责任心、拥有自信心)。
经过几年的努力,这所学校的课堂教学变化很大。
一般而言,教师交流,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获益大。
另外,教师交流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教师交流,是一新生事物,它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和流入学校的教师而言,都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对参与流动的教师来说,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可以说,他们已经是教师中的佼佼者了。但固定的工作环境,相对不变的生源,对有的教师而言,处于发展的高原期,专业发展基本止步不前。交流到一个新的学校,对他们而言,环境变了,学生也变了。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新的生源,他们就必须在专业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否则,就难以适应新学校的工作,更不用说引领流入校的教师了。对于流入学校的教师而言,他们基本上都是长期工作在薄弱学校,专业发展既缺乏引领,又缺乏动力。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到来,不仅让他们开阔了眼界,更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精神以及实实在在的理念、技巧,既让他们开眼界,又让他们看到了可学的身边榜样。
刘丽红是江西省宜丰县城新昌三小的数学教师,2012年曾交流到该县棠浦镇中心小学任教。她说:“我经常在棠浦镇中心小学上示范课,也听该校老师的课,还帮带新来的教师,与教师们课下进行了许多教学业务交流。”宜丰县棠浦镇中心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师黄菊兰交流到县城的新昌六小任课,她说:“通过新昌六小同行的传帮带,我的教学能力明显提高,获得了全县讲课比赛一等奖。”
可以肯定的是,教师交流,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学校办学及教师个人,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
中国是个大国,有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教师交流,是一个庞大的计划,从各地实施的情况来看,遇到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距离交流的正常化、常态化还有一定距离,政策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目前,在教师交流中,遇到了如下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走形式。城乡之间的教师交流,根本目的在于有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教师的专业成长。这是制度设置的初衷。但从现实的执行情况来看,打了一定折扣,还远没有达到这样的效果。走形式就是其一。
理论上,主要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但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一些名校领导,本来就在想方设法招聘名师,甚至挖名师,自己学校的好教师、骨干教师尚嫌不够,哪能甘心把自己学校的一流教师交流到其他学校去?本位主义思想让一些学校的校长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随意选派教师去交流。至于那位教师交流到其他学校后能够起什么作用,起到多大的作用,他们就不管了。
长期以来,升学率成了衡量一所学校好坏的标准,而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在提高升学率方面,是起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的。在这样的背景下,让他们流出,就等于降低自己学校的升学率,谁会去干那样的傻事?
少数被选派的交流教师,将交流制度所提供的优惠待遇作为首要目标,而将帮助农村教育提高质量作为次要目的。
影响学校特色建设。我们知道,学校特色建设,是近年来教育领域着力追求的一个目标。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学校的发展,必须走特色化的道路。
被人们普遍认可的“二八定律”认为,在任何事物中,最重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的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非决定性的,因此又称“二八法则”。在学校,“二八定律”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一所学校,在特色学校建设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一些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现在,教师交流的主要对象,首先就是那一批骨干力量。可以想象,那一批骨干力量的流动,会对学校的特色建设产生怎样的影响。
将来,如果教师交流常态化了,所有教师或大部分教师都参与了流动,学校特色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更多。学校特色建设受影响的程度可能更深远。
再说,在中小学,一门课程的教学,一两个骨干教师的引领与带头作用不可低估。他们的流动,对流出校学科教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教师待遇制约。教师待遇,这里主要指教师物质上的报酬。
目前,教师待遇上的差异是明显的,是不容否定的事实。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的教师与在城市学校或名校任职的教师相比,待遇悬殊,严重不公。教师们普遍认为,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吃亏而在名校任教则会得到更多的好处。现在,为了均衡教师资源,把城市学校或名校最优秀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这样一来,名校教师的待遇很明显要降低。不论关系带走不带走,在教师个人利益明显受损失的情况下,哪个教师愿意就低不就高?再说,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教师交流到名校,还会让人产生“惩罚先进,奖励落后”的误解,这将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进而影响教学质量。
流动成本制约。教师流动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这就必然涉及“补偿”。优秀教师从城市学校或名校流向薄弱学校,不仅付出了经济成本,也付出了“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属于隐性层面,难以量化,但客观上存在,这就势必影响教师流动。
容易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城市学校和一些名校自己培养出来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流动到了其他学校,为其他学校服务,从根本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新的教育不公平。这方面尤其是一些所在区位相同或相近,办学条件相差甚小的学校之间的流动,这种不公平就更明显。对流出学校的学生而言,自己熟悉了的任课教师突然流出,就必须更换任课教师,这样就可能造成学生因一时不适应而影响学习。可以说,这是对流出学校学生的不公平。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学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呐喊、哭求“保住我们的老师”的事情。有人甚至质疑:让教师像无根的野草飘来飘去,这样教育就能公平了?
在各地教师交流的实践中,还暴露出了其他一些问题,诸如流动成本的分担、人事关系变与不变、交流的针对性不强、教师个人功利性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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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们相信,随着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一文指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既不能走日、韩等国整齐划一、‘削峰填谷’的老路,也不能走英、美等国任由市场配置教师资源的弯路,而是要‘保峰填谷’,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共赢’,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办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文章指明了教师交流工作的目标与要求。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教师交流工作中,教育部将考虑在5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一是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三是既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又共享优质教师资源,将两者相结合;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各省正在根据中央精神,制定相关的政策。2013年11月20日,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时任省教育厅总督学杨慧文表示,江西省正在研究制定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这项制度不仅具有强制性,也会解决教师交流的后顾之忧,调动教师交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杨慧文表示,推进教师交流轮岗,让更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有优秀教师,让学生受到优质教育,使群众对教育更满意。今后全省教师交流的力度将大大增加。(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城县里塔镇大乐小学 江西省南丰县付坊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