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去年3月15日开始执行的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七天内可以尤理南退货,但这一权利放到现实中并不容易实现“消费者已拆封,影响了商品完好。”商家常常以“已拆封”等为由拒绝执行,从今年3月15日开始,情况将会发生变化。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