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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值得思考的是要求亲属作证是否就可以最终实现正义?证人特免权制度的出现与确立对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而言无疑是一个挑战,对于当下的诉讼观念是一个颠覆。鉴于篇幅笔者只选择特免权制度中的亲属特免权进行研究,就其作用来说只能是引玉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