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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传统农业的改造三个方面探索“三农”问题的制度困境与出路,指出制度变迁和政府扶植是关键所在,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又要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 劳动力转移 传统农业的改造
随着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和我国全面向小康社会的推进,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当前亟需解决的基本经济问题。我国要想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发达国家,首先就必须把基础产业当中存在的一些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问题彻底根除掉,这样才能为我国实现现代化工业国家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对三农问题我国政府应该在实际的职能方面做出一些根本性转变,这主要体现在激励和约束两方面,政府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就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给各个行业当中的微观主体一个良好的经济生存环境,农业也不例外。
一、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与战略性调整
农村的基础设施陈旧和一部分地区的公共生产要素老化,一直都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怎样才能解决这一核心问题是当前发展三农经济的关键所在,与其相配套的一系列支持农村经济的国家产业政策,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决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国债投资体系来全面建设农村和其他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果这种情况持续进行下去的话,只会导致宏观经济上许多的长期的不良后果。比如:挤出效应的日益膨胀(政府性投资增多,会导致国民投资下降),国民收入会随着国家债务的增加而趋于减少。所以,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的一些民间资本要素,现阶段又没有能力承担较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下,我国政府应该逐步对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对外开放,要尽早打破外资不能直接投资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性壁垒,统一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体系,让国外资本可以在未来的五到十年内,能够直接投资于我国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应该允许外资加大直接投资的力度。在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对外资加大开放力度的同时,我国政府有必要给予外资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待遇。例如,外资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当中,需要购买一些当地的生产要素(比如劳动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工业生产品),在价格方面可以适当提供一些激励性的优惠措施,而且,这将会带动一部分传统农业的剩余劳动力当前所面临的就业问题,这也有助于改善现阶段农村就业结构当中的一些不良问题,把传统农业当中的剩余劳动力,按部就班地转移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的农村工业部门当中去。
利用和吸收外资进一步深化改造我国的一些中西部偏远地区的电力、水力、交通运输和信息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问题上,我国政府应给予外资法律上完全独立的经营权地位,至于所有权我国政府可利用一小部分的国债资金以合资和控股的名义,来拥有外资在我国建设基础设施的控制地位,同时还可以减少国债发行数量和更加有效合理的使用国债资金),尽快完成以前国债资金没能实现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要在不久的时间里实现各个偏远县城以下地区与城乡电价、水价的基本统一。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模经济的手段,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公共品的价格趋于和城乡一致。在道路交通运输方面要优先发展道路运输,把原有的铁路和公路连成一个紧密的运输纽带,让农村商品的输出途径畅通无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之一,这也是农民提高收入的保障基础。最后一个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农村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这涉及到市场信息对不对称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信息不对称的话,就不能保证农民所提供的农副商品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和最佳的销售途径,农民只有掌握了市场当中及时准确的供求信息,才可以达到增产增收的双重效果,所以,我国政府要加快深化我国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性调整,不应该长期沿用比较单一的国债投资手段,来建设我国农村和其他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只有把大量的外资直接引进到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当中来,才能保证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而有效的发展下去。
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结构性调整和方法
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是当今世界上最为便宜的生产要素价格之一,尤其是我国的农村劳动力的生产要素价格更是如此,之所以会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这些廉价的劳动力都未曾受过高等的专业技能培训,再加上我国农村日益突出的人多地少的问题,便形成了大量而又低劣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状况,在当前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我国农民家庭人均净收入增长缓慢。所以,我国政府应加快和积极引导这些质量一般而同时又具有潜力的农村过剩劳动力,到非农产业部门当中去,尽快缩小城乡居民在收入上的差距,要避免在我国发生大规模的结构性失业问题。要想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首先必须提高这些劳动力生产要素本身的质量和技能,不能片面认为我国的劳动力生产要素,在价格上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而忽略了其他方面(比如劳动力的技能素质和工作过程当中的能力限制),我国政府应该积极的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提供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之前的专业技能培训,无论是政府直接投资或是其他的一些资本间接投资,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我国政府必须支持在全国各地农村建立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这样,才能达到农村劳动力有效率的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的目标。
在调整农民结构性就业问题之前,我国政府必须优先解决那些具有高素质劳动力人群的就业问题,无论是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应该重技能轻出身,在就业机会方面,应该给予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一致的国民待遇,要使劳动力市场当中的就业机会向公平的一方面横向发展(由于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一直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生产要素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流动的积极性,所以,现在一定要把全国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问题,放在首要核心的问题上来进行有步骤、有阶段的尝试性的改革和解决。比如,可以采取在全国范围施行对农村劳动在非农产业部门上岗前,进行劳动技能方面的资格认证,而不应该对其户籍和出身给予歧视性的对待),大力发挥民营企业在解决农村人口就业问题当中的积极作用,相关的各地方财政和一些国有及非国有的金融机构,也应该提供最为充分的后台支持,积极给予这些民间中小企业低息贷款和优惠的融资条件(在具有一定担保和良好的信用条件下),协助他们来解决农民的基本工作保障问题。提高农村工业从业人员的数量,加快转变以前的那种农村生产组织方式,使农村的传统行业和农村工业,在劳动力生产要素分配方面达到均衡。所以,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来消除存在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当中的结构性问题(主要体现于劳动力供给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与劳动力需求者需要的条件不符所造成的结构性就业问题),这样,就短期内而言我国结构性就业状况的不良局面是不可能大幅度扭转的。因为,现阶段我国所形成的就业压力来自于两方面,这两方面的问题必 须妥善的尽早解决,才能有助于消除我国的结构性就业问题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否则,将会给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造成很大的恶性后果。
三、传统农业必须向工业和现代农业产业转移
我国农业的产业结构一直都处在相对落后的传统农业当中,由于我国进行农业生产的硬件条件与其他发达国家的硬件条件相比,处于绝对的劣势状态,所以,我国农业必须要大力推进整个产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革新升级。这种革新升级应该在高度的机械化生产和具有高激励的组织方式上体现出来。例如,农村土地可以转变现阶段的使用方式和组织方式,把部分地区的农业用土地,集中到一些有能力提高该土地边际效用人的手里。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上,可以运用当前的土地归属制度,也可以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做一些适度的创新,如土地真能够集中到有能力提高土地边际效用人的手上的话,在现有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础上,可以给予适当的税费减免。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各个基层部门也可以给这些土地的使用者专门的技术支持和经营帮助,中央政府也应该给那些能够规模经营土地的使用者,一些增量性的财力支持,这样,才能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土地使用者的生产积极性。又如在土地使用方式创新的同时,把现有农业的生产方式进行革新的话,就可能使整个行业达到最优的生产状态,要把现有的一些农业生产要素,进行系统化的升级和转变,一些机械化欠发达的传统农业生产地区,必须尽早摆脱农产品生产和组织方式落后的局面,否则,将会直接影响到用于最终消费农产副品的附加值和质量,假定现阶段不就农产品生产和组织方式进行改革的话,势必会对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带来消极的作用。
在整个农业产业进行系统化组织和生产方式革新的同时,必须相对应的转变原有传统农业从业人员的思想和素质,提高他们的组织生产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在组织方式上要打破现阶段所形成的那种惯性思维,不能用单一的组织方式进行农产品的扩大再生产,只有人们在观念上意识到了这一点,惯性的组织生产方式思维才有可能被创新意识所打破。在我国进行传统农业向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现代化农业转移时,人力资源是必备的生产要素转移推动力之一,只有在人力资源的素质得到提高的时候,某一个行业才能够得到相匹配的生产条件和运转方式。所以,要革新我国传统农业的生产手段、向工业和现代化农业转移的话,一方面要增加农业当中的机械化生产程度,另一方面还要提高和转变原有的从事传统农业生产人员的组织方式、生产方式以及思想观念。
本文总结了一些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初步提议和看法,但就实际执行而言还需要多方面的协商和妥协,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把其内部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处理好,只有把各种要素的职能关系和产权关系配置妥当,才能消除过渡时期所出现的与民争利现象和寻租行为。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 劳动力转移 传统农业的改造
随着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和我国全面向小康社会的推进,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当前亟需解决的基本经济问题。我国要想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发达国家,首先就必须把基础产业当中存在的一些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问题彻底根除掉,这样才能为我国实现现代化工业国家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对三农问题我国政府应该在实际的职能方面做出一些根本性转变,这主要体现在激励和约束两方面,政府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就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给各个行业当中的微观主体一个良好的经济生存环境,农业也不例外。
一、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与战略性调整
农村的基础设施陈旧和一部分地区的公共生产要素老化,一直都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怎样才能解决这一核心问题是当前发展三农经济的关键所在,与其相配套的一系列支持农村经济的国家产业政策,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决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国债投资体系来全面建设农村和其他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果这种情况持续进行下去的话,只会导致宏观经济上许多的长期的不良后果。比如:挤出效应的日益膨胀(政府性投资增多,会导致国民投资下降),国民收入会随着国家债务的增加而趋于减少。所以,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的一些民间资本要素,现阶段又没有能力承担较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下,我国政府应该逐步对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对外开放,要尽早打破外资不能直接投资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性壁垒,统一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体系,让国外资本可以在未来的五到十年内,能够直接投资于我国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应该允许外资加大直接投资的力度。在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对外资加大开放力度的同时,我国政府有必要给予外资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待遇。例如,外资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当中,需要购买一些当地的生产要素(比如劳动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工业生产品),在价格方面可以适当提供一些激励性的优惠措施,而且,这将会带动一部分传统农业的剩余劳动力当前所面临的就业问题,这也有助于改善现阶段农村就业结构当中的一些不良问题,把传统农业当中的剩余劳动力,按部就班地转移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的农村工业部门当中去。
利用和吸收外资进一步深化改造我国的一些中西部偏远地区的电力、水力、交通运输和信息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问题上,我国政府应给予外资法律上完全独立的经营权地位,至于所有权我国政府可利用一小部分的国债资金以合资和控股的名义,来拥有外资在我国建设基础设施的控制地位,同时还可以减少国债发行数量和更加有效合理的使用国债资金),尽快完成以前国债资金没能实现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要在不久的时间里实现各个偏远县城以下地区与城乡电价、水价的基本统一。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模经济的手段,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公共品的价格趋于和城乡一致。在道路交通运输方面要优先发展道路运输,把原有的铁路和公路连成一个紧密的运输纽带,让农村商品的输出途径畅通无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之一,这也是农民提高收入的保障基础。最后一个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农村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这涉及到市场信息对不对称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信息不对称的话,就不能保证农民所提供的农副商品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和最佳的销售途径,农民只有掌握了市场当中及时准确的供求信息,才可以达到增产增收的双重效果,所以,我国政府要加快深化我国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性调整,不应该长期沿用比较单一的国债投资手段,来建设我国农村和其他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只有把大量的外资直接引进到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当中来,才能保证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而有效的发展下去。
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结构性调整和方法
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是当今世界上最为便宜的生产要素价格之一,尤其是我国的农村劳动力的生产要素价格更是如此,之所以会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这些廉价的劳动力都未曾受过高等的专业技能培训,再加上我国农村日益突出的人多地少的问题,便形成了大量而又低劣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状况,在当前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我国农民家庭人均净收入增长缓慢。所以,我国政府应加快和积极引导这些质量一般而同时又具有潜力的农村过剩劳动力,到非农产业部门当中去,尽快缩小城乡居民在收入上的差距,要避免在我国发生大规模的结构性失业问题。要想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首先必须提高这些劳动力生产要素本身的质量和技能,不能片面认为我国的劳动力生产要素,在价格上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而忽略了其他方面(比如劳动力的技能素质和工作过程当中的能力限制),我国政府应该积极的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提供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之前的专业技能培训,无论是政府直接投资或是其他的一些资本间接投资,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我国政府必须支持在全国各地农村建立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这样,才能达到农村劳动力有效率的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的目标。
在调整农民结构性就业问题之前,我国政府必须优先解决那些具有高素质劳动力人群的就业问题,无论是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应该重技能轻出身,在就业机会方面,应该给予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一致的国民待遇,要使劳动力市场当中的就业机会向公平的一方面横向发展(由于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一直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生产要素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流动的积极性,所以,现在一定要把全国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问题,放在首要核心的问题上来进行有步骤、有阶段的尝试性的改革和解决。比如,可以采取在全国范围施行对农村劳动在非农产业部门上岗前,进行劳动技能方面的资格认证,而不应该对其户籍和出身给予歧视性的对待),大力发挥民营企业在解决农村人口就业问题当中的积极作用,相关的各地方财政和一些国有及非国有的金融机构,也应该提供最为充分的后台支持,积极给予这些民间中小企业低息贷款和优惠的融资条件(在具有一定担保和良好的信用条件下),协助他们来解决农民的基本工作保障问题。提高农村工业从业人员的数量,加快转变以前的那种农村生产组织方式,使农村的传统行业和农村工业,在劳动力生产要素分配方面达到均衡。所以,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来消除存在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当中的结构性问题(主要体现于劳动力供给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与劳动力需求者需要的条件不符所造成的结构性就业问题),这样,就短期内而言我国结构性就业状况的不良局面是不可能大幅度扭转的。因为,现阶段我国所形成的就业压力来自于两方面,这两方面的问题必 须妥善的尽早解决,才能有助于消除我国的结构性就业问题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否则,将会给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造成很大的恶性后果。
三、传统农业必须向工业和现代农业产业转移
我国农业的产业结构一直都处在相对落后的传统农业当中,由于我国进行农业生产的硬件条件与其他发达国家的硬件条件相比,处于绝对的劣势状态,所以,我国农业必须要大力推进整个产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革新升级。这种革新升级应该在高度的机械化生产和具有高激励的组织方式上体现出来。例如,农村土地可以转变现阶段的使用方式和组织方式,把部分地区的农业用土地,集中到一些有能力提高该土地边际效用人的手里。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上,可以运用当前的土地归属制度,也可以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做一些适度的创新,如土地真能够集中到有能力提高土地边际效用人的手上的话,在现有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础上,可以给予适当的税费减免。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各个基层部门也可以给这些土地的使用者专门的技术支持和经营帮助,中央政府也应该给那些能够规模经营土地的使用者,一些增量性的财力支持,这样,才能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土地使用者的生产积极性。又如在土地使用方式创新的同时,把现有农业的生产方式进行革新的话,就可能使整个行业达到最优的生产状态,要把现有的一些农业生产要素,进行系统化的升级和转变,一些机械化欠发达的传统农业生产地区,必须尽早摆脱农产品生产和组织方式落后的局面,否则,将会直接影响到用于最终消费农产副品的附加值和质量,假定现阶段不就农产品生产和组织方式进行改革的话,势必会对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带来消极的作用。
在整个农业产业进行系统化组织和生产方式革新的同时,必须相对应的转变原有传统农业从业人员的思想和素质,提高他们的组织生产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在组织方式上要打破现阶段所形成的那种惯性思维,不能用单一的组织方式进行农产品的扩大再生产,只有人们在观念上意识到了这一点,惯性的组织生产方式思维才有可能被创新意识所打破。在我国进行传统农业向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现代化农业转移时,人力资源是必备的生产要素转移推动力之一,只有在人力资源的素质得到提高的时候,某一个行业才能够得到相匹配的生产条件和运转方式。所以,要革新我国传统农业的生产手段、向工业和现代化农业转移的话,一方面要增加农业当中的机械化生产程度,另一方面还要提高和转变原有的从事传统农业生产人员的组织方式、生产方式以及思想观念。
本文总结了一些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初步提议和看法,但就实际执行而言还需要多方面的协商和妥协,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把其内部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处理好,只有把各种要素的职能关系和产权关系配置妥当,才能消除过渡时期所出现的与民争利现象和寻租行为。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