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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政字[2016]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6]118号)精神,现发布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5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