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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双学位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一种模式,既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又满足了学生个体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它有效地整合了教育资源,克服了单一型人才培养的缺陷,有很强的可行性。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从法律体系、教学制度、高校学科管理等方面加以完善,提高教育效率,促进高等教育改革。
[关键字]双学位;人才培养;教育改革
一、双学位基本内涵及范畴
双学位(Double Major),与“单一学位”相对应,指高等学校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取得该专业所属学科学位的同时,跨学科门类攻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而取得的学位。大学本科阶段取得的双学位称为双学士,研究生阶段取得的双学位称为双硕士或者双博士。有些学者会将辅修与双学位教育等同为一体,但实质上,同为人才培养的模式,双学位与辅修(Mi-nor)、第二学位(The SecondMaior)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是并列存在,各不相同的。
辅修:修读双学位必须跨越专业门类,在修读两个授予相同学位的专业的情况下,获得的不是双学位而只能是辅修专业证书。
第二学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第二学位学制两年,学习合格便可以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
二、回顾我国双学位教育的历史
我围的学位制度由来已久,1980年5月,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从此,我国学位制度建设进入崭新的历史时期,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及至1985年,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开展,会议之后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決定》明确提出,“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提高教学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高等学校要针对现存弊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实验……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在此情况下,这一制度在全国重点高校得到广泛的实行,双学位教育正式拉开帷幕。
1993年,李岚清副总理与部分高校领导座谈,提出了要逐步探索将学年制改为学分制的意见,坚定了高校推进双学位教育改革的信心。
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始,我国高校本着将人才培养目标界定为“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方向,在双学位制方面出台了更为科学、细致和可操作的办法,并且在不同类型高校实施的情况下呈现出了不同的特色。
三、体会我国双学位教育的现实意义
社会经济视角下,开展双学位教育促进了学生跨学科知识学习、增强了学生技能的培训,帮助克服我国目前高等教育领域内单一型人才培养的缺陷,打破文理科严重分割对学生知识的制约,带动起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创造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契机,从根本上迎合了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教育资源视角下,双学位教育有效地整合了教育资源。自我国积极推广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连续的高校扩招使有限的高校资源渐趋紧张。双学位教育将现有的、有限的教育资源进行共享,发挥了高校师资力量以及地方高校群体的优势,有效的避免了高校问的重复性建设,提高了高校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四、构想我国双学位教育的高效实施
1 完善双学位法律法规体系。虽然我国较早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方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从总体上看,这些法律、法规显得比较分散,关于双学位的规范性文件也不是很全面,随着学位制度的发展,有必要从全局考虑,完善双学位的法律法规体系,指向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着眼于规范、促进高等教育各系统之问的有机联系。
2 发挥高校双学位教育主体性。高校是双学位教育实施的主体,它管理协调的对象包括学科专业和学生。学科专业方面,要进一步拓宽思路,挖掘校内现有专业学科的内在潜能,加强各学科学院间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利用校际间多学科优质教学资源,并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改革,为双学位教育做好学科资源的充足准备。学生方i面,双学位教育要尊重学生的需求和便利,为学生提供自由的选择机会,来完成双学位课程计划。
3 赋予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保障。学分制管理制度历史悠久,因其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而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青睐。双学位教育有效、高效的实施需要这个历史悠久的学分制作保障。一方面,学分制的弹性和灵活性为双学位教育的有效实施和积极推进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有利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广泛推进。另一方面,学分制比较完善的学分规定和计分要求,更是值得在实施双学位教育模式时借鉴,为双学位教育的实施提供了评价考核上的制度保障。
4 协调双学位教育质和量之间的关系,高效实施双学位教育不能忽视质和量之间的关系,必须严把教学质量关口,合理定制双学位学习门槛,建立严格的双学位达标标准和相关制度,在课程设置、学分规定、计分方式、考试考核以及选修、重修、免修等学习方式上进行明确说明,杜绝泛滥学业。
双学位教育是调整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培养计划而取得的一项重要的成果,是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社会开展全面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学校要积极为学生提供包括双学位在内的多种教育形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关键字]双学位;人才培养;教育改革
一、双学位基本内涵及范畴
双学位(Double Major),与“单一学位”相对应,指高等学校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取得该专业所属学科学位的同时,跨学科门类攻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而取得的学位。大学本科阶段取得的双学位称为双学士,研究生阶段取得的双学位称为双硕士或者双博士。有些学者会将辅修与双学位教育等同为一体,但实质上,同为人才培养的模式,双学位与辅修(Mi-nor)、第二学位(The SecondMaior)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是并列存在,各不相同的。
辅修:修读双学位必须跨越专业门类,在修读两个授予相同学位的专业的情况下,获得的不是双学位而只能是辅修专业证书。
第二学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第二学位学制两年,学习合格便可以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
二、回顾我国双学位教育的历史
我围的学位制度由来已久,1980年5月,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从此,我国学位制度建设进入崭新的历史时期,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及至1985年,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开展,会议之后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決定》明确提出,“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提高教学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高等学校要针对现存弊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实验……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在此情况下,这一制度在全国重点高校得到广泛的实行,双学位教育正式拉开帷幕。
1993年,李岚清副总理与部分高校领导座谈,提出了要逐步探索将学年制改为学分制的意见,坚定了高校推进双学位教育改革的信心。
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始,我国高校本着将人才培养目标界定为“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方向,在双学位制方面出台了更为科学、细致和可操作的办法,并且在不同类型高校实施的情况下呈现出了不同的特色。
三、体会我国双学位教育的现实意义
社会经济视角下,开展双学位教育促进了学生跨学科知识学习、增强了学生技能的培训,帮助克服我国目前高等教育领域内单一型人才培养的缺陷,打破文理科严重分割对学生知识的制约,带动起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创造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契机,从根本上迎合了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教育资源视角下,双学位教育有效地整合了教育资源。自我国积极推广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连续的高校扩招使有限的高校资源渐趋紧张。双学位教育将现有的、有限的教育资源进行共享,发挥了高校师资力量以及地方高校群体的优势,有效的避免了高校问的重复性建设,提高了高校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四、构想我国双学位教育的高效实施
1 完善双学位法律法规体系。虽然我国较早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方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从总体上看,这些法律、法规显得比较分散,关于双学位的规范性文件也不是很全面,随着学位制度的发展,有必要从全局考虑,完善双学位的法律法规体系,指向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着眼于规范、促进高等教育各系统之问的有机联系。
2 发挥高校双学位教育主体性。高校是双学位教育实施的主体,它管理协调的对象包括学科专业和学生。学科专业方面,要进一步拓宽思路,挖掘校内现有专业学科的内在潜能,加强各学科学院间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利用校际间多学科优质教学资源,并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改革,为双学位教育做好学科资源的充足准备。学生方i面,双学位教育要尊重学生的需求和便利,为学生提供自由的选择机会,来完成双学位课程计划。
3 赋予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保障。学分制管理制度历史悠久,因其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而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青睐。双学位教育有效、高效的实施需要这个历史悠久的学分制作保障。一方面,学分制的弹性和灵活性为双学位教育的有效实施和积极推进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有利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广泛推进。另一方面,学分制比较完善的学分规定和计分要求,更是值得在实施双学位教育模式时借鉴,为双学位教育的实施提供了评价考核上的制度保障。
4 协调双学位教育质和量之间的关系,高效实施双学位教育不能忽视质和量之间的关系,必须严把教学质量关口,合理定制双学位学习门槛,建立严格的双学位达标标准和相关制度,在课程设置、学分规定、计分方式、考试考核以及选修、重修、免修等学习方式上进行明确说明,杜绝泛滥学业。
双学位教育是调整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培养计划而取得的一项重要的成果,是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社会开展全面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学校要积极为学生提供包括双学位在内的多种教育形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