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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办发[2019]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月3日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第一条为有效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激励约束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