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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金融市场不断变化,变化发展的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风险,金融体系稳定性也会受到影响,此时加强宏观监管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审慎监管全面预测金融系统性风险,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以此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性,大大降低金融风险发生几率。本文首先进行理论介绍,然后分析了金融体系性风险产生的原因,在掌握宏观审慎监管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的监管措施。希望本文探究能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思路,进而创新监管框架,完善金融系统。
关键词:金融;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监管
随着金融活动的不断增多,金融风险发生几率逐渐提高,这不仅影响金融体系运行效果,而且还会增加经济损失,不利于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同时,人们的生活也會受到波动。具体分析金融系统性风险来源,这能为宏观审慎监管提供方向,并且相关策略制定也能得到依据支持,尽可能的降低金融风险危害,将金融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由此可见,本文探究该论题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
一、理论介绍
(一)金融系统性风险
金融机构金融管理的过程中,受多种原因影响产生支付阻力,或者管理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最终金融机构因金融风险过大导致破产倒闭,这一过程被称为金融系统性风险。如果早期发现的金融风险未能及时管理,一旦独立的风险要素整合到一起,则金融风险范围会不断扩大,进而与之联系的金融机构也会出现金融危机,最终实体经济以及虚拟经济会陷入不良发展状态[1]。
(二)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主要以稳定金融系统为目标,并在实际监管中制定相应措施进行金融风险防范,以此分解风险要素,并在短时间内处理金融危机,及时制止风险传播,确保金融系统有序运行。由于上述金融系统性风险不可避免,并具有较强破坏性,只有适时进行宏观审慎监管,才能将金融风险降到最低,全方面抑制金融危机,避免金融危机扩散。因此,做好全方面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金融系统性风险产生原因
(一)同质性倾向
大多数金融机构调用资产的过程中,往往将资产集中处理,过于集中的资产会增加经济风险,一旦出现经济危机,则经济损失不可避免,因此,这一现象又有羊群效应之称。如果经济主体仅关注一致性行为实施,不注重承担行为责任,那么金融机构引发的金融风险会对金融管理产生阻碍作用,再加上,金融风险的波动范围较大,相联系的金融机构会因某一机构的金融风险而产生连带作用,进而影响整体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羊群效应一旦发生,投资个人以及投资机构往往会为了获取短期经济效益而跟风调用资金,这类投资主体并不关注产品内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泡沫经济会随之出现,这也为金融危机爆发埋下了隐患。
(二)金融创新过度
金融创新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只有适度的金融创新,才能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如果金融创新过度,那么金融资源会被大量浪费,资源合理利用率大大降低,并且实体经济不能稳定运行。现如今,杠杆效应越来越明显,新型金融产品交易的过程中高度重视交易价格以及市场信息,如果这一期间产生了金融风险,那么资金需求会相应增大,与金融机构合作的企业也会产生信用危机,并且经济利益会受到影响,与此同时,投资主体的恐慌心理会加剧,这对金融体系有序运行具有消极影响。由于金融创新活动不断增多,金融市场瞬息万变,进而金融交易风险相应加大,如果此时金融创新未能合理控制,则次贷危机发生几率会不断提高[2]。
(三)金融环境改变
目前,金融机构间的沟通不断增多,金融市场越来越开放,同时,金融界线不是十分明确,如果金融机构未严格遵守交易规则,或者交易行为不够规范,那么极易产生蝴蝶效应,这时金融系统会被破坏,金融风险会相应加大。正是因为金融环境日趋开放,才加快了金融危机传播速度以及影响范围,即某一机构风险因素过多联结,与之合作的其他金融机构不能独善其身,进而这一地区或者该国的金融风险会波及全球,由于参加金融活动的经济主体较多,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则实体经济会受到直接影响。从中可以看出,金融业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金融风险,并且所发生的分险不易控制,因此,监管结构应全面观察系统性风险,高度重视各风险因素以及金融机构间的联系,适时调整监管对策。
三、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现状
我国宏观审慎监管工作实践的时间相对较短,并且监管现状不容乐观,实际监管工作存在一定问题,因此,这会弱化对金融风险的治理效果,并为金融危机发生提供机会。只有大致掌握监管现状、了解监管问题,才能为监管策略制定提供依据,问题总结如下[3]。
(一)部门界线不明确
监管部门发挥职能的过程中,不注重协作配合,常常出现空白监管、重复监管等现象,这不仅会浪费监管资源,而且还会减低监管效率,由此可见,监管部门间的界线不是十分明确,部门员工的职责缺失、混乱。再加上,监管制度缺乏合理性,依据不完善的监管制度指导监管行为,不利于优化监管效果,同时,还会对金融形势分析做出失误判断,最终增加监管阻力。
(二)监管缺失现象明显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纵向、横向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由于创新型金融产品数量上市较少,现有金融产品的结构不是十分复杂,进而潜在的金融风险尚未呈现,但这并不阻碍影子银行系统发展,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标准并不适用于影子银行,但金融风险均有商业银行承担,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地下钱庄”数量不断增多,违规操作的金融行为大量出现,导致金融系统性风险不受控制。由此可见,我国此方面的监管工作不到位,由于监管缺失,导致风险因素不断增加。
四、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措施
(一)明确监管部门职能
要想实现有效性监管目标,应首先明确监管部门职责,适时调整监管模式,确保所制定的监管模式符合现阶段金融市场发展需要,与此同时,细分不同金融机构主管部门的职能,并且各部门间还应及时沟通,确保组织信息全面共享,并构建长效协作机制。此外,还应制定相关监管制度,以便为监管工作提供制度支持,为了提高监管效率,确保监管资源合理分配,更应做好职能划分工作,一旦出现监管失误现象,应根据相关职责对其惩罚,以免再次发生重复监管、空白监管现象[4]。 (二)弥补监管空白
从上述介绍可知,影子银行现已成为引导金融危机的主要因素,要想将发展初期的影子银行高效管理,应首先强化此方面的监管工作,以免因监管缺失产生金融危机。首先,做好创新金融产品的立法工作,并时刻关注这类产品在金融市场的发展动态,与时俱进的创新金融技术方法,确保这类金融产品的功能正向发挥。然后,引进创新型投资工具。利用先进工具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豐富披露内容,例如,私募股权基金作为新型投资工具,它不仅能够全面监督投资者、利益者的权力,而且还能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最后,构建风险隔离制度。这一制度适用于银行业务合作,即通过监督业务合作过程来预测潜在的金融风险,一旦存在金融风险,应即可启动该制度,避免金融风险通过合作业务传递。
(三)创新监管协调体系
现如今,各国间的经贸往来活动不断增多,金融风险也会跨国传递,因此,我国在进行国际合作时,应完善监管协调体系,同合作国家共同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机制。一方面,我国监管单位主动学习、时刻关注最新的协议文件,以国际监管内容为学习标准,并且我国金融市场也应以此为指导,实施调整监管方法,这能循序渐进的提高监管水平。另一方面,主动参与国际联席会议,针对监管组织优化问题互相交流、共同协商,以此深化监管改革,构建监管合作机制,这一过程即明确监管权责、义务的过程,有利于监管方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还能优化监管效果。
(四)完善信用评级机构
首先,提高金融市场独立性,以免金融机构过度依赖信用评级机构。其次,金融信息全面披露,进而投资主体能够独立分析信用风险,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投资判断。再次,全面监管信用评级机构,主要针对其执行行为、信息保密、资质评价、冲突管理等进行监管。然后,健全缓释机制,借此修正资本计算结果,以此深化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最后,构建风险语境体系,它能将潜在的金融危机及时消除,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金融风险状态存在差异,因此,这一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优选适合的指标,确保风险因素被及时、准确监测,有利于制定有效的监控对策,降低金融风险的危害[5]。
五、结论
综上所述,要想更好的预防、处理金融系统性风险,应明确监管部门职能、弥补监管空白、创新监管协调体系、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即通过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来降低金融风险,缩小金融危机扩散范围。此外,我国还应主动向发达国家学习,借鉴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方法,在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特点的基础上,有效监管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斯文.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研究[J].金融经济,2016(10):142-143.
[2]常嵘.基于系统性金融风险度量方法的宏观审慎监管研究[J].东岳论丛,2013,34(12):122-127.
[3]程启智,陈敏娟.现代金融系统性风险新特征与宏观审慎监管[N].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34(03):39-44+53.
[4]康永亮.面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中国宏观审慎监管[J].时代金融,2012(18):140+143.
[5]李永军,尹伟.系统性风险防范与宏观审慎监管——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思考[N].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11(04):93-97.
作者简介:
王丽媛,南京日报报业集团。
关键词:金融;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监管
随着金融活动的不断增多,金融风险发生几率逐渐提高,这不仅影响金融体系运行效果,而且还会增加经济损失,不利于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同时,人们的生活也會受到波动。具体分析金融系统性风险来源,这能为宏观审慎监管提供方向,并且相关策略制定也能得到依据支持,尽可能的降低金融风险危害,将金融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由此可见,本文探究该论题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
一、理论介绍
(一)金融系统性风险
金融机构金融管理的过程中,受多种原因影响产生支付阻力,或者管理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最终金融机构因金融风险过大导致破产倒闭,这一过程被称为金融系统性风险。如果早期发现的金融风险未能及时管理,一旦独立的风险要素整合到一起,则金融风险范围会不断扩大,进而与之联系的金融机构也会出现金融危机,最终实体经济以及虚拟经济会陷入不良发展状态[1]。
(二)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主要以稳定金融系统为目标,并在实际监管中制定相应措施进行金融风险防范,以此分解风险要素,并在短时间内处理金融危机,及时制止风险传播,确保金融系统有序运行。由于上述金融系统性风险不可避免,并具有较强破坏性,只有适时进行宏观审慎监管,才能将金融风险降到最低,全方面抑制金融危机,避免金融危机扩散。因此,做好全方面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金融系统性风险产生原因
(一)同质性倾向
大多数金融机构调用资产的过程中,往往将资产集中处理,过于集中的资产会增加经济风险,一旦出现经济危机,则经济损失不可避免,因此,这一现象又有羊群效应之称。如果经济主体仅关注一致性行为实施,不注重承担行为责任,那么金融机构引发的金融风险会对金融管理产生阻碍作用,再加上,金融风险的波动范围较大,相联系的金融机构会因某一机构的金融风险而产生连带作用,进而影响整体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羊群效应一旦发生,投资个人以及投资机构往往会为了获取短期经济效益而跟风调用资金,这类投资主体并不关注产品内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泡沫经济会随之出现,这也为金融危机爆发埋下了隐患。
(二)金融创新过度
金融创新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只有适度的金融创新,才能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如果金融创新过度,那么金融资源会被大量浪费,资源合理利用率大大降低,并且实体经济不能稳定运行。现如今,杠杆效应越来越明显,新型金融产品交易的过程中高度重视交易价格以及市场信息,如果这一期间产生了金融风险,那么资金需求会相应增大,与金融机构合作的企业也会产生信用危机,并且经济利益会受到影响,与此同时,投资主体的恐慌心理会加剧,这对金融体系有序运行具有消极影响。由于金融创新活动不断增多,金融市场瞬息万变,进而金融交易风险相应加大,如果此时金融创新未能合理控制,则次贷危机发生几率会不断提高[2]。
(三)金融环境改变
目前,金融机构间的沟通不断增多,金融市场越来越开放,同时,金融界线不是十分明确,如果金融机构未严格遵守交易规则,或者交易行为不够规范,那么极易产生蝴蝶效应,这时金融系统会被破坏,金融风险会相应加大。正是因为金融环境日趋开放,才加快了金融危机传播速度以及影响范围,即某一机构风险因素过多联结,与之合作的其他金融机构不能独善其身,进而这一地区或者该国的金融风险会波及全球,由于参加金融活动的经济主体较多,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则实体经济会受到直接影响。从中可以看出,金融业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金融风险,并且所发生的分险不易控制,因此,监管结构应全面观察系统性风险,高度重视各风险因素以及金融机构间的联系,适时调整监管对策。
三、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现状
我国宏观审慎监管工作实践的时间相对较短,并且监管现状不容乐观,实际监管工作存在一定问题,因此,这会弱化对金融风险的治理效果,并为金融危机发生提供机会。只有大致掌握监管现状、了解监管问题,才能为监管策略制定提供依据,问题总结如下[3]。
(一)部门界线不明确
监管部门发挥职能的过程中,不注重协作配合,常常出现空白监管、重复监管等现象,这不仅会浪费监管资源,而且还会减低监管效率,由此可见,监管部门间的界线不是十分明确,部门员工的职责缺失、混乱。再加上,监管制度缺乏合理性,依据不完善的监管制度指导监管行为,不利于优化监管效果,同时,还会对金融形势分析做出失误判断,最终增加监管阻力。
(二)监管缺失现象明显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纵向、横向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由于创新型金融产品数量上市较少,现有金融产品的结构不是十分复杂,进而潜在的金融风险尚未呈现,但这并不阻碍影子银行系统发展,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标准并不适用于影子银行,但金融风险均有商业银行承担,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地下钱庄”数量不断增多,违规操作的金融行为大量出现,导致金融系统性风险不受控制。由此可见,我国此方面的监管工作不到位,由于监管缺失,导致风险因素不断增加。
四、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措施
(一)明确监管部门职能
要想实现有效性监管目标,应首先明确监管部门职责,适时调整监管模式,确保所制定的监管模式符合现阶段金融市场发展需要,与此同时,细分不同金融机构主管部门的职能,并且各部门间还应及时沟通,确保组织信息全面共享,并构建长效协作机制。此外,还应制定相关监管制度,以便为监管工作提供制度支持,为了提高监管效率,确保监管资源合理分配,更应做好职能划分工作,一旦出现监管失误现象,应根据相关职责对其惩罚,以免再次发生重复监管、空白监管现象[4]。 (二)弥补监管空白
从上述介绍可知,影子银行现已成为引导金融危机的主要因素,要想将发展初期的影子银行高效管理,应首先强化此方面的监管工作,以免因监管缺失产生金融危机。首先,做好创新金融产品的立法工作,并时刻关注这类产品在金融市场的发展动态,与时俱进的创新金融技术方法,确保这类金融产品的功能正向发挥。然后,引进创新型投资工具。利用先进工具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豐富披露内容,例如,私募股权基金作为新型投资工具,它不仅能够全面监督投资者、利益者的权力,而且还能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最后,构建风险隔离制度。这一制度适用于银行业务合作,即通过监督业务合作过程来预测潜在的金融风险,一旦存在金融风险,应即可启动该制度,避免金融风险通过合作业务传递。
(三)创新监管协调体系
现如今,各国间的经贸往来活动不断增多,金融风险也会跨国传递,因此,我国在进行国际合作时,应完善监管协调体系,同合作国家共同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机制。一方面,我国监管单位主动学习、时刻关注最新的协议文件,以国际监管内容为学习标准,并且我国金融市场也应以此为指导,实施调整监管方法,这能循序渐进的提高监管水平。另一方面,主动参与国际联席会议,针对监管组织优化问题互相交流、共同协商,以此深化监管改革,构建监管合作机制,这一过程即明确监管权责、义务的过程,有利于监管方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还能优化监管效果。
(四)完善信用评级机构
首先,提高金融市场独立性,以免金融机构过度依赖信用评级机构。其次,金融信息全面披露,进而投资主体能够独立分析信用风险,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投资判断。再次,全面监管信用评级机构,主要针对其执行行为、信息保密、资质评价、冲突管理等进行监管。然后,健全缓释机制,借此修正资本计算结果,以此深化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最后,构建风险语境体系,它能将潜在的金融危机及时消除,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金融风险状态存在差异,因此,这一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优选适合的指标,确保风险因素被及时、准确监测,有利于制定有效的监控对策,降低金融风险的危害[5]。
五、结论
综上所述,要想更好的预防、处理金融系统性风险,应明确监管部门职能、弥补监管空白、创新监管协调体系、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即通过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来降低金融风险,缩小金融危机扩散范围。此外,我国还应主动向发达国家学习,借鉴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方法,在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特点的基础上,有效监管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斯文.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研究[J].金融经济,2016(10):142-143.
[2]常嵘.基于系统性金融风险度量方法的宏观审慎监管研究[J].东岳论丛,2013,34(12):122-127.
[3]程启智,陈敏娟.现代金融系统性风险新特征与宏观审慎监管[N].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34(03):39-44+53.
[4]康永亮.面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中国宏观审慎监管[J].时代金融,2012(18):140+143.
[5]李永军,尹伟.系统性风险防范与宏观审慎监管——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思考[N].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11(04):93-97.
作者简介:
王丽媛,南京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