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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的湖南女学生以多种形式的社会行动践行"女国民":改组自治会,加盟新民学会,以谋女子政治参与权;创办《女界钟》,倡导妇女解放,以争婚姻自主权;成立女子留法勤工俭学会,组建海外大学女子请愿团,以争男女平等教育权;澄清同仁误解,创办平民女校,以达各界女性携手并进。他们的社会行动不仅使近代女权运动向纵深发展,且借此完成其主体身份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