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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于"十七大"会议中所提出,但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基于保障性住房建筑、发展的基础上其仍然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影响到了居民整体生活质量,因而在此基础上我国政府部门在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着重提高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且从改善侵占生态绿地现象等途径入手来满足人类日常生活需求。本文从保障性住房选址作用分析入手,并详细阐述了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创新策略,旨在其能推动住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住房;选址;创新
前言: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影响着居民整体生活质量,为此,政府部门在建设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应综合考虑限定标准、供应对象等影响因素对住房所处区位进行合理规划,且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的供应形式来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此外,为了保证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我国政府机构应出台住房供应体系及政策,以此来推进住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以下就是对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及创新思路的详细阐述,望其能为当代城镇化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利的文字参考。
一、保障性住房选址作用分析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保障性住房选址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实施指日可待,因而在此基础上为了迎合当代社会发展需求,应逐步推进保障性住房选址工作的开展,并以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的途径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升其整体生活质量;第二,保障性住房选址工作的开展亦有助于迎合城市经济结构、规模、发展规模等层面的转变,且凸显“以人为本”服务思想,并与城市交通、居民生活质量达成统一性,形成人与环境和谐的发展局面;第三,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推进产业发展亦是保障性住房选址优势的凸显,因而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应强化对其的有效落实[1]。
二、当前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凸显出的主要问题
(一)选址行为不当
选址行为不当是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凸显出的主要问题之一,即部分政府机构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应以城市优质区位作为住房选址核心的认知误区,因而在此基础上逐渐呈现出开发成本投入过高的现象,且形成保障性住房拥挤的局面。此外,部分选址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认为应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于土地价值不高的地段,但由于此地段时常处于城市郊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居民购物、出行不便利的问题,同时影响到了其整体生活质量。因而在此基础上为达到合理化保障性住房选址状态,要求政府机构应充分考虑收入状况、生活状态、配套设施等因素的影响,从而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且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2]。
(二)空間分异
基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空间分异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即基于收入状况存在差异性的基础上,群体在地理层面上也呈现出隔离的状态,而导致此现象发生的原因主要归咎于随着城市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同时城市功能也随之改变,继而基于人类具备自主选择权利的基础上呈现出空间分异的现象。此外,就当前的现状来看,我国住房政策、城市低收入社区“空间化”策略等领域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因而基于无法发挥其价值、作用的基础上诱发了不合理空间分布问题。另外,基于成本投入因素的限制下,政府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时常秉承着“远郊兴建”思想,从而造成了群体分化现象。为此,我国政府部门在实施管理工作过程中应注重发挥自身干预能力,最终由此缓解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3]。
(三)配套设施不健全
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配套设施不健全的问题首先体现在部分特殊住房在建设过程中基于实物配租、政策性补贴等因素的限制下导致其技术、经济等层面呈现出薄弱问题。其次,由于部分保障性住房兴建于远郊地区,继而其公园绿化水平、健身设施等与中心城市相比呈现出较为落后的局面,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利等因素的影响降低了居民整体生活质量。再次,交通工具选择性小,即公交车次较少等问题亦是配套设施不健全问题的体现,因而在保障性住房选址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应结合居民生活需求对配套设施设置问题进行改善。除此之外,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缺乏问题关注度低也是其建设过程中凸显出的主要现象[4]。
(四)侵占生态绿地
基于社会不断发展的视角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就当前的现状来看,保障性住房在选址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侵占生态绿地的现象,即部分项目开发商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以隔离绿带、占用城市绿地空间等的形式来扩大自身住房建设规模,赢得更大经济效益。但是此问题的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当代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例如,当前商品房的建设等均存在着侵占生态绿地的现象。此外,由于国家政策的实施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出了相应的任务规定,继而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侵占绿地现象。如,青岛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为了完成建设任务,将70000m2的生态林地用于住房建筑用地,继而影响到了整体建设水平。为此,为实现耕地、绿地的保护,2013年政府机构出台了建设用地遏制政策[5]。
三、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创新策略
(一)坚守合理安排理念
美国政府于1973起倡导利用“需求方”政策及市场机制来调整居民住房问题,同时为缓解中低层收入居民的压力,发放补助券、住房补贴等,继而由此来调动居民房屋购买欲望,同时为其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为此,我国政府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应强调对美国政府成功案例的参考,同时赋予家庭住房选择权利,并结合家庭学习、工作等层面的要求实现就近住房供给状态。此外,在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其与其他收入群体基础设施的共享性,即采取医疗、教育、环卫等层面的开放措施,继而由此满足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生活需求。另外,在当代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应严格遵从“自成小区”的建设原则,从而由此缓解不同收入阶层思想观念等领域的差异性问题,达到最佳的城市规划状态[6]。 (二)借助城市空间优势
基于人口逐步增长的背景下,为了满足人类住房需求,要求当代政府部门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应借助城市空间资源,即在距中心城市8-20km的区域内开发新的居住空间,同时保障交通、购物等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继而由此吸引更多的中心区居民转移到新开区生活、学习、工作,最终由此缓解中心城市交通拥挤、历史文化保护等问题,且就此达到保障性住房选址扩展目的,满足中低层收入人群居住需求。此外,在保障住房選址外扩过程中为了确保其建设环节的合理性,应注重规划市区、外扩空间功能领域的合理分工,同时以配套设施完善的形式来扩大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的招商宣传,继而以此来达到最佳的建设状态。从以上的分析即可看出,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借助城市空间资源是非常必要的,因而应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7]。
(三)完善调研环节
调研环节的开展是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关键,因而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在实践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着重强调对此环节的完善,即配置人力、财力、物力等层面的资源,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规划过程中针对“居民房屋户型、配套设施、数量等的要求”展开相应的调研活动,且整合调研数据,最终全面掌控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基础条件。例如,南京市六合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为了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即针对保障性住房需求量展开了调研活动,并结合保障性住房群体住房意愿对住房选址计划进行了调整,继而由此达到了最佳的住房建设状态。此外,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调研环节开展过程中将教育、医疗、交通出行等内容纳入到调研范围内亦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应强化对其的有效落实。
(四)规划长远发展策略
在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缓解过程中倡导长远发展策略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整体建设水平,为此,应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对策略进行规划:第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城市在建构过程中逐渐朝着转型的方向发展,因而在此基础上为了保障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应将其融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解决当前选址问题。例如,杭州地区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即将其融入城市规划范围内,继而为应届毕业生营造了良好的租赁房居住环境;第二,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政府部门应注重利用经济、教育水平等较为发达的城区带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针对人们就业问题、交通问题等调整城市长远发展规划,且引导低收入人群积极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实现人与城市环境的和谐发展[8]。
四、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案例分析
据2013年济南不完全数据统计表明,济南市中低收入家庭约为32万户,同时住房困难的家庭约占据25%,且仅有2.1万户低收入家庭基于租赁住房补贴的条件下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此外,就济南市发展现状来看,其随着外来务工人群的逐步涌入,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问题随之逐步凸显出来,同时基于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多的背景下人们的住房质量受到了相应的影响。为此,基于销售均价在4500元/m2的基础上,济南市政府机构针对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展开了调研活动,同时就调研结果得知,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群占据了总调查人数的75%,2000-4000的人数为19%。即大部分居民属于低保家庭,因而在此基础上济南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结合调查结果对区位出行方式、配套设施等层面进行了改善,同时基于低保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下实施住房政策,最终由此为其营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且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纳入到城市发展范围内,推进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提升居民整体生活质量[9]。
结论:综上可知,保障性住房在选址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侵占生态绿地、配套设施不健全等现象影响到了整体建设水平及居民生活质量,因而在此基础上,为了迎合当代社会发展需求,创设良好的居住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在实施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对此问题展开行之有效的处理,且从规划长远发展策略、完善调研环节、借助城市空间优势等途径入手来缓解传统选址模式下凸显出的相应问题,并结合居民对住房区位满意程度等信息实现对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的逐步创新。
参考文献:
[1]林太志,朱秋诗.土地储备视角下的保障性住房规划机制[J].规划师,2014,24(12):25-29.
[2]程卓,肖勇.我国保障性住房空间选址研究[J].规划师,2015,11(S1):254-259.
[3]唐焱,关长坤.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效率评价研究——以南京都市区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3,18(06):123-128.
[4]柳泽,邢海峰.基于规划管理视角的保障性住房空间选址研究[J].城市规划,2013,14(07):73-80.
[5]邢佳林.大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实践——以西善桥岱山西侧经济适用房项目为例[J].城市规划,2011,12(S1):157-160.
[6]许丹艳,刘向南.保障房用地规划现存问题影响因素分析[J].城市问题,2012,12(02):97-101.
[7]徐苗,杨碧波.中国保障性住房研究评述及启示——基于中外期刊的计量化分析成果[J].城市发展研究,2015,22(10):108-118.
[8]濮励杰,张润森.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储备机制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0,21(09):23-27.
[9]董世永,张丁文.基于三方博弈的保障性住房选址机制研究——博弈失衡与角色重构[J].现代城市研究,2014,20(11):23-29.
关键词:住房;选址;创新
前言: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影响着居民整体生活质量,为此,政府部门在建设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应综合考虑限定标准、供应对象等影响因素对住房所处区位进行合理规划,且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的供应形式来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此外,为了保证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我国政府机构应出台住房供应体系及政策,以此来推进住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以下就是对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及创新思路的详细阐述,望其能为当代城镇化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利的文字参考。
一、保障性住房选址作用分析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保障性住房选址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实施指日可待,因而在此基础上为了迎合当代社会发展需求,应逐步推进保障性住房选址工作的开展,并以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的途径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升其整体生活质量;第二,保障性住房选址工作的开展亦有助于迎合城市经济结构、规模、发展规模等层面的转变,且凸显“以人为本”服务思想,并与城市交通、居民生活质量达成统一性,形成人与环境和谐的发展局面;第三,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推进产业发展亦是保障性住房选址优势的凸显,因而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应强化对其的有效落实[1]。
二、当前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凸显出的主要问题
(一)选址行为不当
选址行为不当是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凸显出的主要问题之一,即部分政府机构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应以城市优质区位作为住房选址核心的认知误区,因而在此基础上逐渐呈现出开发成本投入过高的现象,且形成保障性住房拥挤的局面。此外,部分选址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认为应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于土地价值不高的地段,但由于此地段时常处于城市郊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居民购物、出行不便利的问题,同时影响到了其整体生活质量。因而在此基础上为达到合理化保障性住房选址状态,要求政府机构应充分考虑收入状况、生活状态、配套设施等因素的影响,从而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且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2]。
(二)空間分异
基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空间分异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即基于收入状况存在差异性的基础上,群体在地理层面上也呈现出隔离的状态,而导致此现象发生的原因主要归咎于随着城市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同时城市功能也随之改变,继而基于人类具备自主选择权利的基础上呈现出空间分异的现象。此外,就当前的现状来看,我国住房政策、城市低收入社区“空间化”策略等领域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因而基于无法发挥其价值、作用的基础上诱发了不合理空间分布问题。另外,基于成本投入因素的限制下,政府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时常秉承着“远郊兴建”思想,从而造成了群体分化现象。为此,我国政府部门在实施管理工作过程中应注重发挥自身干预能力,最终由此缓解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3]。
(三)配套设施不健全
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配套设施不健全的问题首先体现在部分特殊住房在建设过程中基于实物配租、政策性补贴等因素的限制下导致其技术、经济等层面呈现出薄弱问题。其次,由于部分保障性住房兴建于远郊地区,继而其公园绿化水平、健身设施等与中心城市相比呈现出较为落后的局面,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利等因素的影响降低了居民整体生活质量。再次,交通工具选择性小,即公交车次较少等问题亦是配套设施不健全问题的体现,因而在保障性住房选址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应结合居民生活需求对配套设施设置问题进行改善。除此之外,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缺乏问题关注度低也是其建设过程中凸显出的主要现象[4]。
(四)侵占生态绿地
基于社会不断发展的视角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就当前的现状来看,保障性住房在选址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侵占生态绿地的现象,即部分项目开发商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以隔离绿带、占用城市绿地空间等的形式来扩大自身住房建设规模,赢得更大经济效益。但是此问题的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当代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例如,当前商品房的建设等均存在着侵占生态绿地的现象。此外,由于国家政策的实施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出了相应的任务规定,继而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侵占绿地现象。如,青岛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为了完成建设任务,将70000m2的生态林地用于住房建筑用地,继而影响到了整体建设水平。为此,为实现耕地、绿地的保护,2013年政府机构出台了建设用地遏制政策[5]。
三、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创新策略
(一)坚守合理安排理念
美国政府于1973起倡导利用“需求方”政策及市场机制来调整居民住房问题,同时为缓解中低层收入居民的压力,发放补助券、住房补贴等,继而由此来调动居民房屋购买欲望,同时为其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为此,我国政府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应强调对美国政府成功案例的参考,同时赋予家庭住房选择权利,并结合家庭学习、工作等层面的要求实现就近住房供给状态。此外,在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其与其他收入群体基础设施的共享性,即采取医疗、教育、环卫等层面的开放措施,继而由此满足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生活需求。另外,在当代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应严格遵从“自成小区”的建设原则,从而由此缓解不同收入阶层思想观念等领域的差异性问题,达到最佳的城市规划状态[6]。 (二)借助城市空间优势
基于人口逐步增长的背景下,为了满足人类住房需求,要求当代政府部门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应借助城市空间资源,即在距中心城市8-20km的区域内开发新的居住空间,同时保障交通、购物等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继而由此吸引更多的中心区居民转移到新开区生活、学习、工作,最终由此缓解中心城市交通拥挤、历史文化保护等问题,且就此达到保障性住房选址扩展目的,满足中低层收入人群居住需求。此外,在保障住房選址外扩过程中为了确保其建设环节的合理性,应注重规划市区、外扩空间功能领域的合理分工,同时以配套设施完善的形式来扩大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的招商宣传,继而以此来达到最佳的建设状态。从以上的分析即可看出,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借助城市空间资源是非常必要的,因而应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7]。
(三)完善调研环节
调研环节的开展是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关键,因而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在实践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着重强调对此环节的完善,即配置人力、财力、物力等层面的资源,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规划过程中针对“居民房屋户型、配套设施、数量等的要求”展开相应的调研活动,且整合调研数据,最终全面掌控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基础条件。例如,南京市六合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为了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即针对保障性住房需求量展开了调研活动,并结合保障性住房群体住房意愿对住房选址计划进行了调整,继而由此达到了最佳的住房建设状态。此外,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调研环节开展过程中将教育、医疗、交通出行等内容纳入到调研范围内亦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应强化对其的有效落实。
(四)规划长远发展策略
在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缓解过程中倡导长远发展策略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整体建设水平,为此,应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对策略进行规划:第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城市在建构过程中逐渐朝着转型的方向发展,因而在此基础上为了保障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应将其融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解决当前选址问题。例如,杭州地区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即将其融入城市规划范围内,继而为应届毕业生营造了良好的租赁房居住环境;第二,在保障性住房选址过程中政府部门应注重利用经济、教育水平等较为发达的城区带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针对人们就业问题、交通问题等调整城市长远发展规划,且引导低收入人群积极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实现人与城市环境的和谐发展[8]。
四、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案例分析
据2013年济南不完全数据统计表明,济南市中低收入家庭约为32万户,同时住房困难的家庭约占据25%,且仅有2.1万户低收入家庭基于租赁住房补贴的条件下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此外,就济南市发展现状来看,其随着外来务工人群的逐步涌入,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问题随之逐步凸显出来,同时基于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多的背景下人们的住房质量受到了相应的影响。为此,基于销售均价在4500元/m2的基础上,济南市政府机构针对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展开了调研活动,同时就调研结果得知,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群占据了总调查人数的75%,2000-4000的人数为19%。即大部分居民属于低保家庭,因而在此基础上济南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结合调查结果对区位出行方式、配套设施等层面进行了改善,同时基于低保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下实施住房政策,最终由此为其营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且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纳入到城市发展范围内,推进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提升居民整体生活质量[9]。
结论:综上可知,保障性住房在选址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侵占生态绿地、配套设施不健全等现象影响到了整体建设水平及居民生活质量,因而在此基础上,为了迎合当代社会发展需求,创设良好的居住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在实施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对此问题展开行之有效的处理,且从规划长远发展策略、完善调研环节、借助城市空间优势等途径入手来缓解传统选址模式下凸显出的相应问题,并结合居民对住房区位满意程度等信息实现对保障性住房选址问题的逐步创新。
参考文献:
[1]林太志,朱秋诗.土地储备视角下的保障性住房规划机制[J].规划师,2014,24(12):25-29.
[2]程卓,肖勇.我国保障性住房空间选址研究[J].规划师,2015,11(S1):254-259.
[3]唐焱,关长坤.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效率评价研究——以南京都市区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3,18(06):123-128.
[4]柳泽,邢海峰.基于规划管理视角的保障性住房空间选址研究[J].城市规划,2013,14(07):73-80.
[5]邢佳林.大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实践——以西善桥岱山西侧经济适用房项目为例[J].城市规划,2011,12(S1):157-160.
[6]许丹艳,刘向南.保障房用地规划现存问题影响因素分析[J].城市问题,2012,12(02):97-101.
[7]徐苗,杨碧波.中国保障性住房研究评述及启示——基于中外期刊的计量化分析成果[J].城市发展研究,2015,22(10):108-118.
[8]濮励杰,张润森.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储备机制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0,21(09):23-27.
[9]董世永,张丁文.基于三方博弈的保障性住房选址机制研究——博弈失衡与角色重构[J].现代城市研究,2014,20(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