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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服务,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这是近两年来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2005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把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双重监督,不断加大监督的力度,努力为全市招商引资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抓源头,强化对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深入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加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是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力度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过去,由于监督工作不到位,一些机关和部门在制定“红头文件”时搞“土政策”、搞变通,严重影响了法制的统一;还有一些机关和部门在“红头文件”中随意设定审批权、发证权、许可权、收费权、罚没权,扩大部门权力,将权力利益化、部门化,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破坏了经济发展的环境。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乱设门槛的现象,努力创造一个让投资者放心的法制环境,市人大常委会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2005年4月1日,重新制定出台了《吉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原则、时限和程序都做了明确规定,使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二是认真审查,不走过场。为切实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常委会责成法工委牵头,具体负责备案审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不走过场,严格把关。如,《吉林市城区供热费退费实施细则》是吉林市市政公用局以吉市政公字[2005]211号文件发布的,在审查中发现该细则存在政府部门越权制定、个别条款与上位法相抵触及个别条款不尽合理等问题,对此,常委会以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及时发出了《关于《<吉林市城区供热费退费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建议函》,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护了法制的统一,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总结部署,上下联动。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带动县(市)、区人大把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常委会于2006年3月召开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要把对本区域内“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对那些乱设许可和收费项目、影响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程序坚决予以撤销。“一府两院”也要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备案,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严格行业自律,形成全市上下招商引资、加快创造发展经济软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抓执行,强化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的调查和视察,推进依法行政
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7月份,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报告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并责成法工委利用10天时间,先行深入到7个执法部门和2个县(市)、区,通过听取汇报、召集行政执法相对人座谈、调阅卷宗和走访等方式,对全市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实施纲要》情况、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报告客观指出了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不彻底、多头管理、重复执法、随意执法、乱施处罚等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软环境意识不强的问题,并在审议前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进行了视察。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形成了《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情况反馈》的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对各部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审议意见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触动很大,引起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政府组成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及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对情况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于年底向常委会报告了整改情况。
通过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不仅提高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行政的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而且对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县(市)、区人大法制部门召开了一次工作研讨会议,就如何开展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研讨和交流,研究探索了新形势下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会议提出,要通过开展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招商引资进程,打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作者单位: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一、抓源头,强化对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深入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加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是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力度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过去,由于监督工作不到位,一些机关和部门在制定“红头文件”时搞“土政策”、搞变通,严重影响了法制的统一;还有一些机关和部门在“红头文件”中随意设定审批权、发证权、许可权、收费权、罚没权,扩大部门权力,将权力利益化、部门化,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破坏了经济发展的环境。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乱设门槛的现象,努力创造一个让投资者放心的法制环境,市人大常委会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2005年4月1日,重新制定出台了《吉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原则、时限和程序都做了明确规定,使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二是认真审查,不走过场。为切实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常委会责成法工委牵头,具体负责备案审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不走过场,严格把关。如,《吉林市城区供热费退费实施细则》是吉林市市政公用局以吉市政公字[2005]211号文件发布的,在审查中发现该细则存在政府部门越权制定、个别条款与上位法相抵触及个别条款不尽合理等问题,对此,常委会以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及时发出了《关于《<吉林市城区供热费退费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建议函》,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护了法制的统一,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总结部署,上下联动。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带动县(市)、区人大把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常委会于2006年3月召开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要把对本区域内“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对那些乱设许可和收费项目、影响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程序坚决予以撤销。“一府两院”也要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备案,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严格行业自律,形成全市上下招商引资、加快创造发展经济软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抓执行,强化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的调查和视察,推进依法行政
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7月份,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报告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并责成法工委利用10天时间,先行深入到7个执法部门和2个县(市)、区,通过听取汇报、召集行政执法相对人座谈、调阅卷宗和走访等方式,对全市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实施纲要》情况、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报告客观指出了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不彻底、多头管理、重复执法、随意执法、乱施处罚等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软环境意识不强的问题,并在审议前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进行了视察。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形成了《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情况反馈》的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对各部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审议意见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触动很大,引起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政府组成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及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对情况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于年底向常委会报告了整改情况。
通过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不仅提高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行政的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而且对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县(市)、区人大法制部门召开了一次工作研讨会议,就如何开展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研讨和交流,研究探索了新形势下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会议提出,要通过开展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招商引资进程,打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作者单位: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