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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广大群众认购国库券,增加国库券的推销渠道,1988年财政部委托邮电部代办窗口销售国库券。1989年北京、湖北等七省市邮储部门试行代理国库券还本付息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财政、银行、邮政多渠道办理国库券兑付工作的指示租财政部、邮电部协议,1990、1991年全国各地邮储部门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国库券兑付为作。至此,代理国库券的兑付和发行工作已列入邮储部门经办的金融业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