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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11月29日教育部下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2006年【12】号文件),对音乐学专业必修课的课程实施与评价提出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要求。除"乐理与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等课程列出较为具体的笔试、面试、平时作业、课堂表现的比例之外,大多数课程要求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各占50%。为了解2006年【12】号文件实施7年来课程实施与评价方面的基本情况,我们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对山东省七所地方高校音乐学(教师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