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保障救灾援建资金有效地用于过渡安置房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保证灾后安置和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川省建设厅抗震应急指挥部日前向全省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关于做好对建筑材料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提出了四项具体实施意见,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