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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经过代扣单位和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批发扣税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据统计,自1983年10月实行批发扣税至1987年底,批发扣税额总计达41.1亿元。有效地堵塞了偷漏,维护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了商品流通,保护了不同经济成份的商业零售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