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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涉及多方主体,需要综合考虑合作方的利益,以实现海峡两岸农业科技的协同创新。基于现阶段两岸农业科技合作存在的问题,该文构建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作用机制,主要包括:健全两岸交流合作协商及建立财政投入专项管理的保障性机制;建立两岸农业科技与应用转移,促进农业市场需求培育,优化两岸统一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拉动性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扶持、奖励科技成果创新合作的推动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