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是当今保障措施法发展的全新领域。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保障措施是我国在这一领域的一次重要突破。尽管该协定对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实质要件、磋商、非单边行动、礼让与灵活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它与GATS下的ESM关系等内容均作出规定,但是总体而言,其行文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保障措施既体现了区域贸易协定中ESM的共性,更具有自身的特征;同时,它也对我国服务贸易法制,特别是保障措施法律的构建与完善提出新的挑战,对我国积极参加WTO关于ESM的谈判具有深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