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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铁精粉生产企业2011年下半年投资3500万元上了两条矿渣砖(包括砌块,下同)生产线,其中厂房投资1500万元,设备投资2000万元,已申报抵扣进项税340万元,2012年1月份设备投入使用开始试生产,截至5月份共销售矿渣砖350万元,实现销项税额59.5万元,与销售的铁精粉一同缴纳增值税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