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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水源地开展的生态保护和治理措施,在优化当地生态环境、涵养水源的同时,还给下游带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受益区无须支付成本即可免费享用。从公平发展的角度看,下游需要就这部分效益对上游进行补偿,以弥补其生态保护成本,调动其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从这一视角对水源地外溢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估,可以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参考依据,一定程度上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