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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从优待警政策,倾听公安民警心声,关心公安民警疾苦,切实为公安民警解决实际困难,激励公安民警工作热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确定每年的1月12日为“爱警日”。2013年1月12日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首个“爱警日”,以党的竹\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深怀爱警之心,善谋爱警之策,多做爱警之事”的出发点,积极部署,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爱警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