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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前期试点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通知》包括修订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等。据笔者初步观察和整理,新版“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发生了七大显著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