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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药品一直存在两种标准:一种是国家标准,一种是地方标准。从而导致上万种地方标准的中成药在市场流通,由于同方异名、同名异方以及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等问题的存在,导致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和有效率受到影响。2002年12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所有中成药地方标准均被取消,从2003年7月1日起,地方标准的中成药必须停止销售。仍在销售的一律按照假药论处。话虽这样说,但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乌鲁木齐却发现:一医院公然出售无有效期、无生产日期、无批准文号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