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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1个月前.我去应聘一个货场的转运工。负责招聘的货场经理了解到我曾经有过1年多的三轮电动车驾驶经历后,便要求我用电瓶车把站台上的货物运送到仓库中去,如果我在3个小时内运送完毕.就算考核合格,随之将电瓶车交由我自行操作。我运送了几趟货物后,在驾驶电瓶车驶下站台的坡道时.操作失误.导致电瓶车侧翻.致使右臂粉碎性骨折及多处皮肉受伤。事故发生后,虽然货场及时把我送到医院治疗,但却拒付医疗费及承担相应责任。货场经理告知我.翻车事故发生在招聘过程中,双方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况且事故是因我驾驶不当造成的,给货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