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指纹鉴定认定标准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n52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的:对当前我国指纹检验鉴定中的认定标准进行探讨。方法:对我国指纹鉴定认定标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指纹鉴定标准的必要性。结果:建立一套完善的指纹鉴定认定标准。结论:制定指纹鉴定标准,应当以一定面积的指纹图形,即纹线是否同一为基础,结合一定数量的细节特征为参考来制定。
  关键词:指纹;鉴定;标准
  
  目前世界各国均对指纹鉴定的同一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种司法鉴定纷纷推出“标准化”认证,制定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指纹鉴定行业标准已是迫在眉睫。要制定一个明确的指纹鉴定标准,必须深入研究指纹鉴定同一认定原理,并与指纹鉴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笔者认为,应以一定面积的指纹图形是否同一为基础,结合一定数量的细节特征为参考,制定一套指纹鉴定标准。
  一、我国指纹鉴定标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根据多年的指纹检验鉴定的实践经验,初步形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不成文的标准,一般以7-10个细节特征吻合为同一认定标准。但这一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效力,且各地的鉴定部门在具体指纹鉴定工作中的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强调特征点数量,如果数量不够,则该枚指纹不具备鉴定条件;有的强调把特征点数量作为参考,更注重指纹的全面的“综合评断”,而这种“综合评断”主要依靠个人主观判断;近年来,有学者拓朴学原理引入指纹鉴定中,其认为“一枚指纹就是一个定义域,指纹中的所有文线—在图形中都代表着拓扑不变量,都是指纹特征。即以整个指纹图形是否吻合为鉴定标准,而基本抛弃了指纹的细节特征数量的多少,其文献就有依据3个细节特征而同一认定的成功案例报道。
  笔者认为,以上几种观点和做法在实践中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尤其是都没有解决“标准化”的问题。第一种观点强调特征点数量,看似有标准,但没有确定明确的数量,而且近年来,许多专家、技术人员对以特征点的多少来判断指纹是否同一持否定态度,笔者也深有同感。第二种观点是多数人接受的一种观点,并且在我国的指纹鉴定中被广泛采用,但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经常被多方质疑,以严重影响了指纹鉴定的运用和发展。第三种观点是现代指纹鉴定的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方向,如对纹线端点形态的检验,对纹线汗孔形态的检验等,这都将对指纹鉴定的向前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们同样没有解决指纹鉴定“标准化”的问题。
  二、建立指纹鉴定标准的必要性
  由于指纹鉴定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就会造成鉴定人员的许多困惑,有的指纹虽然特征点少,但感觉就是能下同一认定结论;有的指纹虽然对上了不少特征点,但还是没有把握下结论。而且技术人员在面对各方质证时,也无法做出圆满的回答。总之,由于指纹鉴定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在侦查和诉讼中会出现各种问题。
  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现代法庭科学的快速发展,科学性,特别是“标准化”在司法鉴定中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种司法鉴定纷纷推出“标准化”认证,司法鉴定的“标准化”被提到议事日程,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定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指纹鉴定行业标准已是迫在眉睫,只有制定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指纹鉴定行业标准,才能推动指纹鉴定的“标准化”进程,才能进一步推动指纹鉴定的自身发展和司法诉讼中的运用。
  三、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鉴定标准
  笔者认为,要制定一套明确的指纹鉴定标准,必须深入研究指纹鉴定同一认定原理,并与指纹鉴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即要制定一个严谨的、科学的标准,又要充分发挥指纹鉴定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如果标准过高,虽然保证了指纹鉴定的质量,但不利于指纹鉴定的科学性。自从提出了指纹细节特征的概念后,极大地推动了指纹鉴定的发展,加之概率学的出现,并应用到指纹技术上,进一步证明“人各不同”的科学性。一般来说,特征点的是否吻合,是判断两枚指纹是否同一,其本质是所有纹线,即图形是否同一。这一点,对“拓朴学原理运用于指纹鉴定”的观点十分重要。这种图形的同一,当然不是简单的、像印章检验般的图形完全重叠,虽然从理论上讲,两枚完全没有变形的指纹,其图形应该完全同一。但实际上,因为人的手掌肌肉是富有弹性的,在力的作用下,多少有变形存在。因此,这种图形的同一,不是简单的重叠一致,而是指图形中的纹线之间的内在关系的同一,这是判断两枚指纹是否同一的本质所在,因为两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矛盾。细节特征只是对纹线特征的具体化和量化,极大的方便了指纹检验鉴定,并为制定指纹的鉴定标准提供了参考。事实上,在指纹鉴定中并不是完全依靠特征点数量的多少,谁也不能说对上7-8个、10个或更多个细节特征哪一个更有价值。特征点多少的价值,是相对一定面积(本文一枚完整的平面指纹为一个面积单位)指纹的普遍数量的多少决定的,即如果所有人指纹都只有10个特征,而你的指纹有100个特征,则特征点越多越有价值,反之,则特征点越少越没有价值,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假设1枚完整的指纹,只有一个细节特征,我想鉴定人员不会为只有一个特征点犯愁吧,这是片面强调特征点数量作为同一认定标准的局限性所在。恰好相反,在痕迹物证较大的或较小的区域内没有“所谓”的特征的情况。
  笔者认为,制定指纹鉴定标准,应当以一定面积的指纹图形,即纹线是否同一为基础,结合一定数量的细节特征为参考来制定。具体方法如下:
  (1)根据指纹的面积来确定,即指纹的面积在10mm/平方左右,特征点数量只要达到8-10个,即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
  (2)指纹面积达到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以上,不论特征点多少,但纹线流向、间隔数量相同,即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
  (3)指纹面积小于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细节特征辅以“拐弯、对顶、错头、交叉”等稳定的三级特征点,即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
  (4)在手印清晰或组成的图形较特殊时,在手印的中心或三角区域出现5个或6个特征,即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
  本套标准虽然在细节特征的精确数量、指纹面积具体大小如何量化等还值得进一步探讨,但它即符合指纹同一认定的本质,又结合了指纹鉴定中的具体情况,在本标准中,笔者强调应注意指纹面积大小的重要性,因为面积的大小,反映了指纹图形提供信息量的多少,从而决定的该指纹是否具备同一认定价值。
  参考文献:
  [1]刘持平.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656659
其他文献
关于工程质量.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花费了相当多的笔墨。分组讨论会上,如何杜绝"豆腐渣工程"也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张昆桐代表:质量是永恒的命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南
我受二届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汇报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请审议。一、全省联运企业四年来的发展全省联运工作在省经济委员会领导下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
摘 要: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和债务纠纷中,对于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如何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一直是个难点,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矛盾和不确定性。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
课堂教学最主要的特点是人与人之间的对话。教学效率的高低,常常取决于对话过程中的有效程度。所以作为课堂主导者的教师在选择精讲点时,应立足于学生的思维层次,去捕捉学生的难
摘 要: 七年级学生与小学时相比较,书面表达的要求提高了许多。本文就如何提高七年级学生的书面表达,在夯实语言基础、积累写作材料,活用现有教材、提高读写能力,扩大语言输入、促进语言输出等方面做了不少尝试。  关键词: 七年级;学生;英语;书面表达  近几年来,书面表达一直是初升高英语试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英语的写作能力在七年级就应该着手培养,因此,教师要在教学中有意识地系统训练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
摘 要:引渡制度与权利保护保护的密切联系是引渡制度的鲜明特点,自现代引渡制度中权利保护保护观念引入以来,该制度在前进过程中暴露出相关的法律问题。我国立法也是紧跟学术研究,参照各国立法实践,制定了符合中国社会实际情况的引渡制度,与此同时该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引渡;权利保护保护;或引渡或起诉;引渡立法  引渡制度与权利保护保护的密切联系是引渡制度的鲜明特点,自现代引渡制度中权利
南航飞行部第三飞行大队,组建于1996年1月,是南航波音777机型的主力飞行队伍,担负着南航广州基地9架波音777飞机的航班生产和培训任务。该大队的政委齐有林自上任以来,通过狠
初中的生物课程是一门和人类生活有着密切联系的实验性学科。初中开设生物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热爱生物科学的情感,提高学生的生物科学素养。新课改下,初中生物的实验课堂教学
摘要:我国的政治改革是一种增量改革。增量改革除了强调政治改革的渐进性和路径依赖特征外,还要保持既有的存量和创造性的“增量”。同时,增量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一样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即在不损害公民已有政治利益的情况下,逐渐放大新增的利益,力求实现政治改革的稳定、有序和效益。  关键词:增量民主;改革;治理     我国的政治体制增量改革是通过一种有序、稳定、可控的路径转轨形式来实现,这是基于我国目
摘要: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几易其稿终于在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此次修改赋予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使律师作为刑事诉讼参与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了历史性突破。其颁布势必使职务犯罪侦查阶段控辩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给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严峻的现实挑战。本文旨在针对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以及起诉阶段享有的阅卷权对反贪侦查实践的影响和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