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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卫生部在广州召开了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与会专家、学者对去年7月1日起实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展开了进一步讨论。据悉,《规定》中要求,器官移植手术必须经伦理认证委员会同意,且只有三甲医院才有申办器官移植准入的资格。对《规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那些器官移植技术已开展得较成熟的非三甲医院是否有资格申请准入?医院进行的伦理认证能否被有效执行,会不会流于形式?是否能得到伦理学界的认可?本刊特约业内专家对这些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