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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大糯黑村的撒尼文艺队,因所处地域的特色生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影响以及自身文艺要素,如服饰、舞蹈、乐器等文化意义的变动,体现出极大的“物质性”,具有在村落场景下再现权力、资源与文化实践间关系的客体性价值.“物”自成一格的特性是与社会文化特性结合在一起的,也往往与其存在之历史与社会经济条件有关.以大糯黑村文艺队机制及其活动方式为载体,通过当地人的地方性知识和个体叙事,借助对石林风景区天然舞场、石林国际火把节前夕文艺汇演及其开幕式等不同场合下老年文艺队、中年文艺队及青年文艺队表演情况的观察,大糯黑村文艺队这小地方一群体的政治、经济内涵即可以被揭示出来.作为撒尼人祖辈生产、生活经验文化自然累积的撒尼歌舞乐,在“文艺队”这一外来载体的作用之下,承载着人们往昔质朴回忆的同时,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反映国家意识形态、展示少数民族地域文化特色的意向性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