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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虽然是两个不同领域的规划,但是在国民经济发展大背景下,二者却是统一的。因此我们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正确看待两者的关系,在具体实施中,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协调、衔接起来,从发展思路、发展途径、制度创新等方面统筹两个规划,实现双赢。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城镇规划
Abstract: The land use overall planning and town planning are two different areas of planning, but in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background, the two is unified. Therefore, we must tak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view to correctly tre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in specific in carrying out, the land use overall planning and town planning coordination, convergence, from development train of thought, development approach, system innovation, overall two program, to achieve a win-win situation.
Key words: the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town planning
中圖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合理的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很多地区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候,往往忽略城镇规划,导致土地规划与城镇规划相互间格格不入,造成城市总体布局混乱,影响城镇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实现城镇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土地规划与城镇规划,形成互补协调、互利共赢的格局。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在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两大主管部门在行政级别上旗鼓相当,有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的分管体制造成两个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这使得两种规划相互间不协调、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指导思想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2.2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3 关于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思考
3.1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原则
统筹发展两个规划必须遵从以下原则:
第一,从全局出发的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
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第三,可持续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弹性原则。无论是土地规划,抑或城镇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要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做到能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
第五,多元原则。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六,实用原则。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3.2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方式
统筹发展两种规划建议采用以下方式:
一是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二是城镇规划必须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三是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3.3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制度
统筹发展两个规划,必须创新两个规划的管理制度:
一是要创新法律制度。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镇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们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要创新管理制度。建议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
三是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两者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镇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镇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要统筹发展两个规划,只有两个规划协调统一,才能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城镇规划
Abstract: The land use overall planning and town planning are two different areas of planning, but in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background, the two is unified. Therefore, we must tak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view to correctly tre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in specific in carrying out, the land use overall planning and town planning coordination, convergence, from development train of thought, development approach, system innovation, overall two program, to achieve a win-win situation.
Key words: the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town planning
中圖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合理的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很多地区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候,往往忽略城镇规划,导致土地规划与城镇规划相互间格格不入,造成城市总体布局混乱,影响城镇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实现城镇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土地规划与城镇规划,形成互补协调、互利共赢的格局。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在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两大主管部门在行政级别上旗鼓相当,有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的分管体制造成两个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这使得两种规划相互间不协调、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指导思想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2.2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3 关于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思考
3.1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原则
统筹发展两个规划必须遵从以下原则:
第一,从全局出发的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
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第三,可持续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弹性原则。无论是土地规划,抑或城镇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要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做到能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
第五,多元原则。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六,实用原则。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3.2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方式
统筹发展两种规划建议采用以下方式:
一是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二是城镇规划必须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三是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3.3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制度
统筹发展两个规划,必须创新两个规划的管理制度:
一是要创新法律制度。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镇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们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要创新管理制度。建议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
三是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两者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镇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镇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要统筹发展两个规划,只有两个规划协调统一,才能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