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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5年3月,山东省聊城市某机械公司被法院宣布破产后,原人力资源部主任李某被破产清算组聘用,帮助处理资产清算、分流安置职工、清偿拖欠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事务,每月按600元的标准给李某发放生活费.经过3年多的辛勤劳动,该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已接近尾声,李某也于2008年4月被破产清算组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