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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节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完善的监管体系则是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的强有力保证,本文就针对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做一些探讨。
关键词:建筑节能;监管;措施;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建筑节能监管从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施工过程监管到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是一个闭合的管理体系,监管过程中常见问题有:
一、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阶段
(一)节能设计标准执行错误。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依据采暖期度日数和大于等于25℃的天数将全省城镇分为3个地区,如果将二类地区的建筑套用一类地区的标准,将使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选用错误,从而降低了该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一些异地设计单位及图纸审查单位来说这种现象比比皆是。
(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与施工图纸不符。往往是因为在审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不能送达施工现场,这种问题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即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实施的节能措施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三)图纸审查过程中标准执行不严格。如河北省要求12层及其以下居住建筑必须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而一些通过审查的项目在备案表中明确表明不实施,与要求严重不符,但是仍然得到了图纸审查单位的通过。
二、施工过程阶段
(一)建筑节能材料设备选用不符合设计要求。以聚苯板为例,施工单位选用的材料容重、厚度、燃烧性能等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见证取样制度不能落到实处,有的取样欠真实、不规范,有的现场试验人员对施工试验了解不深,没有做深入细致的研究,也有的见证者“证”而不“见”。弄虚作假。致使试样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导致劣质材料、设备充斥施工现场,劣质材料低廉的价格又造成了节能工程施工价格的恶性竞争,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秩序。
(二)擅自修改设计,不按设计施工。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了降低节能工程造价,擅自降低节能设计标准,改变甚至取消节能做法,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节能标准。
(三)施工工艺问题。节能施工方案流于形式,不进行技术交底,不能指导实际施工,以薄抹灰聚苯板外墙保温系统为例,经常出现粘接率不足40%、阴阳角板缝拼接错误、玻纤网搭接长度不足等现象,竣工后出现开裂、脱落现象,严重影响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三、节能专项验收阶段
此阶段常出现节能工程丢项问题,最严重的当属楼面节能工程。当建筑物采用散热器供暖设计时,楼面节能设计一般采用铺设聚苯板做法,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铺聚苯板外露无法交工为由擅自取消,导致楼面无节能措施。
为防止以上问题的发生,应加强关键环节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从而确保各项建筑节能措施的落实。
(一)严把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关。登记过程中严格比较设计文件与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对于不相符项目,在整改合格之前不予登记,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止出现设计、施工两层皮现象;同时严格审核登记表选用的各项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指标,比对节能设计标准,防止出现指标套用错误问题:加强图审单位责任感,规范图审单位市场行为,对多次出现错误的审查单位予以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加强节能材料、设备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建立节能材料、设备备案登记制度,凡进入建筑市场的节能材料、设备,要求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持相关备案材料进行登记,对于伪劣产品及相关证明不全产品坚决不允许用于工程,同时建立材料设备信用档案,将劣质产品清除出建筑市场。规范见证取样行为,对于样品与实际使用材料不符的项目,追究相关见证人员责任,对于违规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定期公布,以加强见证人员责任感。
(三)建立样板间(样板件)及隐蔽验收制度。节能工程施工前,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做样板间(样板件),首先检查所用材料、设备复检报告,同时现场检查其质量的相符性;其次检查其施工工艺(重点检查外窗空气层厚度、聚苯板粘接率、聚苯板阴阳角拼缝方式、玻纤网搭接长度等),如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可允许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样板间(样板件)验收制度主要通过管理前置防止出现大面积错误及返工现象。节能工程隐蔽前,应检查其相关功能试验是否符合要求,如胶粘剂粘结强度试验、单个锚栓承载力试验等,相关试验合格才能进行隐蔽,这样可有效地防止出现外墙保温开裂、脱落现象的发生。
(四)规范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制度。凡是涉及到改变节能效果的变更,必须经过原审图单位审查,并在当地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防止出现擅自变更节能措施甚至取消节能措施的现象。
(五)重视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作用。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审核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监理,防止方案流于形式、不能指导实际施工现象的发生。
(六)开展建筑物传热系数检测,用数据检验建筑物的节能效果。传统的节能专项验收,只是核对节能措施是否丢项漏项,通过对建筑物屋面、外窗、外墙、楼梯间、下房顶板等部位开展传热系数检测,可以直观的反应建筑物的节能效果,从而为建筑节能专项结果验收提供最有力的数据支持。
关键词:建筑节能;监管;措施;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建筑节能监管从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施工过程监管到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是一个闭合的管理体系,监管过程中常见问题有:
一、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阶段
(一)节能设计标准执行错误。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依据采暖期度日数和大于等于25℃的天数将全省城镇分为3个地区,如果将二类地区的建筑套用一类地区的标准,将使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选用错误,从而降低了该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一些异地设计单位及图纸审查单位来说这种现象比比皆是。
(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与施工图纸不符。往往是因为在审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不能送达施工现场,这种问题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即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实施的节能措施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三)图纸审查过程中标准执行不严格。如河北省要求12层及其以下居住建筑必须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而一些通过审查的项目在备案表中明确表明不实施,与要求严重不符,但是仍然得到了图纸审查单位的通过。
二、施工过程阶段
(一)建筑节能材料设备选用不符合设计要求。以聚苯板为例,施工单位选用的材料容重、厚度、燃烧性能等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见证取样制度不能落到实处,有的取样欠真实、不规范,有的现场试验人员对施工试验了解不深,没有做深入细致的研究,也有的见证者“证”而不“见”。弄虚作假。致使试样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导致劣质材料、设备充斥施工现场,劣质材料低廉的价格又造成了节能工程施工价格的恶性竞争,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秩序。
(二)擅自修改设计,不按设计施工。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了降低节能工程造价,擅自降低节能设计标准,改变甚至取消节能做法,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节能标准。
(三)施工工艺问题。节能施工方案流于形式,不进行技术交底,不能指导实际施工,以薄抹灰聚苯板外墙保温系统为例,经常出现粘接率不足40%、阴阳角板缝拼接错误、玻纤网搭接长度不足等现象,竣工后出现开裂、脱落现象,严重影响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三、节能专项验收阶段
此阶段常出现节能工程丢项问题,最严重的当属楼面节能工程。当建筑物采用散热器供暖设计时,楼面节能设计一般采用铺设聚苯板做法,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铺聚苯板外露无法交工为由擅自取消,导致楼面无节能措施。
为防止以上问题的发生,应加强关键环节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从而确保各项建筑节能措施的落实。
(一)严把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关。登记过程中严格比较设计文件与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对于不相符项目,在整改合格之前不予登记,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止出现设计、施工两层皮现象;同时严格审核登记表选用的各项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指标,比对节能设计标准,防止出现指标套用错误问题:加强图审单位责任感,规范图审单位市场行为,对多次出现错误的审查单位予以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加强节能材料、设备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建立节能材料、设备备案登记制度,凡进入建筑市场的节能材料、设备,要求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持相关备案材料进行登记,对于伪劣产品及相关证明不全产品坚决不允许用于工程,同时建立材料设备信用档案,将劣质产品清除出建筑市场。规范见证取样行为,对于样品与实际使用材料不符的项目,追究相关见证人员责任,对于违规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定期公布,以加强见证人员责任感。
(三)建立样板间(样板件)及隐蔽验收制度。节能工程施工前,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做样板间(样板件),首先检查所用材料、设备复检报告,同时现场检查其质量的相符性;其次检查其施工工艺(重点检查外窗空气层厚度、聚苯板粘接率、聚苯板阴阳角拼缝方式、玻纤网搭接长度等),如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可允许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样板间(样板件)验收制度主要通过管理前置防止出现大面积错误及返工现象。节能工程隐蔽前,应检查其相关功能试验是否符合要求,如胶粘剂粘结强度试验、单个锚栓承载力试验等,相关试验合格才能进行隐蔽,这样可有效地防止出现外墙保温开裂、脱落现象的发生。
(四)规范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制度。凡是涉及到改变节能效果的变更,必须经过原审图单位审查,并在当地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防止出现擅自变更节能措施甚至取消节能措施的现象。
(五)重视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作用。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审核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监理,防止方案流于形式、不能指导实际施工现象的发生。
(六)开展建筑物传热系数检测,用数据检验建筑物的节能效果。传统的节能专项验收,只是核对节能措施是否丢项漏项,通过对建筑物屋面、外窗、外墙、楼梯间、下房顶板等部位开展传热系数检测,可以直观的反应建筑物的节能效果,从而为建筑节能专项结果验收提供最有力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