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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儒家,荀子首先提出了“礼法”概念,开启了儒家礼的法典化进程。荀子释礼为法,将礼从内在心性引向外在法典,展现了儒家内部的礼法观变革;又以礼纳法,批判了法家以严酷刑律治国的思想,提出以礼为国家法典之主导的思想。苟子的礼法思想,以“重建”整个社会制度为归旨,故而为儒家进入政治生活领域打开了通道,提供了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