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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83年发表的《公司的合约本质》是1982年完稿的。寄了一份给戴维德。他读后对一位朋友说:“大家吵了那么多年关于公司究竟是什么。终于给史提芬画上句号。”史提芬者,区区在下也。那是四分之一个世纪前的事了。几年前遇到一位博士生,他说选修巴赛尔在研究院教的制度经济学,整个学期只讨论一篇文章:《公司的合约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