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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哪些规定?
对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长春、四平、白山三个市(含所辖县、市、区)开展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试点工作。试点地方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及其职工参加试点。
3.厂办大集体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欠费)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具有缴费能力的,应一次性足额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除企业欠费中应划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外,可先一次性补缴50%以上,其余部分由同级政府承担。试点期间,厂办大集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缓收滞纳金。职工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应一次性足额补缴。欠费且无资产可变现的关闭、破产及“三无”企业,确无能力补缴欠费的,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由企业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职工(含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从欠费之日起,按照个体劳动者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原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4.五七家属工参保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蛟河市、四平市伊通县、辽源市龙山区、通化市梅河口市、二道江区、白山市浑江区、临江林业局(企业)、松原市扶余县、白城市通榆县、延边州敦化市。试点对象:1995年1月1日以前,曾在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中有过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正式用工手续、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010年10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五七工、家属工等。农垦工商企业顶岗工比照处理。
5.五七家属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参保?
个人缴费:申请参保缴费时年龄达到73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2%,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纳入统筹基金。申请参保缴费时男60周岁至73周岁、女50周岁至73周岁之间人员,在按照年龄超过73周岁人员办法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再按本人年龄至73周岁的剩余时间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到月),年缴费标准为2009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其中的4%记入个人账户。申请参保时间全省统一为2010年10月31日。
6.小额担保贷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请问具体情况如何?
截至2010年6月末,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3968.2万元,其中2010年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533万元,完成计划的71.3%。累计直接扶持创业者92675人,当年直接扶持创业者6411人;累计带动329764人,当年带动22402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校毕业生等的扶持力度,截至2010年6月末,累计扶持高校毕业生1239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86万元,累计带动3999人实现就业;当年扶持高校毕业生147人,新发放贷款697万元,当年带动就业429人;累计扶持农民创业者783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91万元,带动2402人实现就业;当年扶持农民创业者237人,新发放贷款900万元,带动就业763人。截至6月末,全省累计扶持女性创业者37990人,发放贷款107033.8万元。
7.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有哪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举措?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项目共有三项,其中,“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可以安排2000人就业;“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按每个社区配备一人计算,可以安排1841人就业;“高校毕业生三年三万见习计划”今年计划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由于这三个工作项目主要是为了安排和照顾“两难”(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因此拟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第三季度组织实施。
8.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主要到什么岗位从事工作?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1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主要到省内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重点是乡镇卫生院、学校和支农、扶贫单位),从事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所在地工作。今年的政策更加优惠。一是提高了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月500元提高到1200元。二是完善了考公务员的优惠政策,除加5分外,从2012年起,全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三是规定了事业单位招聘方面的优惠政策。从2012年起,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另外,从2012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期满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四是期满且合格的大专学历“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
9.我省是如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
一是继续创新完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对职员岗位和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统一组织,集中招聘;对需要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较多的部门,实行分别组织,不定期招聘;对高层次人才,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制度,随时进行招聘。目前,已发布招聘公告14个,公布招聘岗位518个,招聘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灵活,得到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在全省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为了建立公开招聘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从2010年起,全省各地将全面建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
(据2010年第二季度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布会整理)
对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长春、四平、白山三个市(含所辖县、市、区)开展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试点工作。试点地方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及其职工参加试点。
3.厂办大集体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欠费)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具有缴费能力的,应一次性足额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除企业欠费中应划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外,可先一次性补缴50%以上,其余部分由同级政府承担。试点期间,厂办大集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缓收滞纳金。职工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应一次性足额补缴。欠费且无资产可变现的关闭、破产及“三无”企业,确无能力补缴欠费的,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由企业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职工(含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从欠费之日起,按照个体劳动者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原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4.五七家属工参保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蛟河市、四平市伊通县、辽源市龙山区、通化市梅河口市、二道江区、白山市浑江区、临江林业局(企业)、松原市扶余县、白城市通榆县、延边州敦化市。试点对象:1995年1月1日以前,曾在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中有过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正式用工手续、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010年10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五七工、家属工等。农垦工商企业顶岗工比照处理。
5.五七家属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参保?
个人缴费:申请参保缴费时年龄达到73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2%,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纳入统筹基金。申请参保缴费时男60周岁至73周岁、女50周岁至73周岁之间人员,在按照年龄超过73周岁人员办法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再按本人年龄至73周岁的剩余时间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到月),年缴费标准为2009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其中的4%记入个人账户。申请参保时间全省统一为2010年10月31日。
6.小额担保贷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请问具体情况如何?
截至2010年6月末,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3968.2万元,其中2010年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533万元,完成计划的71.3%。累计直接扶持创业者92675人,当年直接扶持创业者6411人;累计带动329764人,当年带动22402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校毕业生等的扶持力度,截至2010年6月末,累计扶持高校毕业生1239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86万元,累计带动3999人实现就业;当年扶持高校毕业生147人,新发放贷款697万元,当年带动就业429人;累计扶持农民创业者783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91万元,带动2402人实现就业;当年扶持农民创业者237人,新发放贷款900万元,带动就业763人。截至6月末,全省累计扶持女性创业者37990人,发放贷款107033.8万元。
7.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有哪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举措?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项目共有三项,其中,“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可以安排2000人就业;“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按每个社区配备一人计算,可以安排1841人就业;“高校毕业生三年三万见习计划”今年计划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由于这三个工作项目主要是为了安排和照顾“两难”(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因此拟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第三季度组织实施。
8.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主要到什么岗位从事工作?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1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主要到省内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重点是乡镇卫生院、学校和支农、扶贫单位),从事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所在地工作。今年的政策更加优惠。一是提高了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月500元提高到1200元。二是完善了考公务员的优惠政策,除加5分外,从2012年起,全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三是规定了事业单位招聘方面的优惠政策。从2012年起,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另外,从2012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期满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四是期满且合格的大专学历“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
9.我省是如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
一是继续创新完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对职员岗位和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统一组织,集中招聘;对需要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较多的部门,实行分别组织,不定期招聘;对高层次人才,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制度,随时进行招聘。目前,已发布招聘公告14个,公布招聘岗位518个,招聘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灵活,得到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在全省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为了建立公开招聘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从2010年起,全省各地将全面建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
(据2010年第二季度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布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