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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上中班的儿子被老师认为有“过错”,但儿子拒不认错,老师告诉我:吃午饭时,坐在对面的文文的眼睛被儿子手指碰到了,桌子有80公分宽,一般情况下孩子根本够不到对面。因此老师判断是儿子故意的,并要求儿子向文文道歉。可一贯乖巧的儿子却一反常态,坚决不肯承认自己有过错,老师很为难,请我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