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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终年末,媒体传来一个好消息:从2009年1月1日起,国家要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问题了。应该说这是政府对全体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体恤。不料此举一出,却引来质疑一片,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温和的抗议行为。有的说:“此次方案中没有涉及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解决方案。那么,幼儿园、高中、进修学校的教师的绩效工资怎么解决?是否从此后‘经费自筹’了?这不助长‘滥收费’吗?其他事业单位,如被人们视为‘拉开肚皮要红包’的医生等也愤然:教育重要,难道我们就不重要?……”